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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方式][文字方式]《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音频方式][文字方式]《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3-02-28 16:00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音频方式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两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坚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围绕市场主体发展需求,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推动市场主体提质增量。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2月23日印发了《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月2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出台《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简称省政府“47条”),对全省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部署。2022年底以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陆续制发《关于印发复制推广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意见工作清单的通知》等文件,围绕复制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提出要求。根据上述文件任务分工和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全省市场主体发展和登记注册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服务市场主体提质增量目标,省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整体结构

《若干措施》以要点形式,分五大板块提出32条措施。第一部分是“降办事成本”,共8条措施,分别是推行登记注册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升级企业开办“210”标准服务,推行“一照多址”改革,推行“一键通”变更、“一诺通”准营、“一码通”应用,推动注销“再提速”,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第二部分是“减经营负担”,共6条措施,分别是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管理、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链、探索精准有效监管、开展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试点。第三部分是“护合法权益”,共6条措施,分别是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强化涉企收费查处力度、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提供消费诉求处理定制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第四部分是“稳发展信心”,共9条措施,分别是试点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深化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开展“湖北精品”培育行动、深化“万千百”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深入推进系统行风建设。第五部分是“促政策落地”,共3条措施,分别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保障、强化激励约束。

三、主要特点。

(一)政策内容“全”。《若干措施》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神,涵盖了省《政府工作报告》、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和总局、省局重点工作安排。在会议审议稿上,省局营商环境办对政策措施的来源和依据,都进行了备注。

(二)具体措施“实”。《若干措施》聚焦市场主体发展需求,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从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经营发展、日常监管、发展预期等方面进行谋划部署、推进落实,提出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

(三)部分措施“新”。《若干措施》中部分措施是属于在全国首批开展或试点的政策措施,如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开展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试点、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分级分类监管等工作。同时还有一些是我省特色亮点措施,如推进“一键通”变更、“一诺通”准营、“一码通”应用,开展“湖北精品”培育,开展食品先行示范区创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提供消费诉求定制服务、推行“局组联动”和行风建设与营商环境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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