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个体工商户精准培育帮扶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3〕9号)和《湖北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工作实施方案》(鄂市监注〔2024〕11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的相关精神,着力培育壮大更多经营主体,不断夯实保康民营经济发展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改革背景
个体工商户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市场准入、生产经营、提升发展和有序退出等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发展特点和突出诉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先行先试、探索创新,以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经营主体梯度培育,开展个性化、差异化资源链接和政策扶持,助力推动全县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
以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为基础,加强政策精准供给和梯度培育,提供差异化、有针对性的精准帮扶服务,提升全县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
支持和培育一批具有保康特色的知名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深受群众喜爱的知名小店;打造和扶持一批民俗旅游接待、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领域经营样板;鼓励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定期组织开展走进“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帮扶活动,提高可持续经营能力。通过经营主体培育计划,全县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总量和实力大幅提升,形成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工作内容
(一)全力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
1.摸清个体工商户底数。协同全县网格员、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各监管所再次摸清辖区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状况,通过实地走访、电话问询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状况,通过“湖北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帮扶培育系统”对个体工商户经营状态进行标注,为分型分类工作提供准确、真实的数据支撑。
2.集中开展分型判定。按照《湖北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场监管局会同人社、税务等部门,加强数据归集共享,在每年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结束后,集中进行一次个体工商户分型判定,将全县实际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分型结果在“个体工商户名录”中进行标注并将数据进行汇总。
3.组织开展分类认定。基于集中分型判定结果,依托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定期会同相关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推荐、认定工作,持续做好评估确认。“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总数的5%以内。
4.分型分类结果运用。(1)针对“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三个类型,分别着眼于“活下来”“持续经营”和“发展壮大”三个目标,实施差异化培育。对盈利水平比较低、勉强维持经营状态的“生存型”个体工商户,通过困难救助、费用减免等方式尽量维持其正常经营,为家庭提供基本收入来源。对经营稳定、有一定雇工规模的“成长型”个体工商户,注重金融支持、技能培训等,引导其规范经营、逐步扩大规模,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对规模较大、收入可观的“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积极引导其在自愿基础上转型升级为企业。(2)鼓励个体工商户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实际,走创新发展的路子,加大对执着坚守、特色鲜明、新产业、新业态等个体工商户的“选优”和“拔尖”培养,支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发展。“名”:支持和培育一批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深受群众喜爱的知名小店和“网红店铺”。“特”:鼓励依托区域文化资源,地理标志产品等特色优势,打造民俗旅游接待、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领域的经营样板。“优”:要挖掘培养以弘扬民间传统技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任的“老工匠”“老艺人”,打造更多小而美、小而精、小而专、小而优的个体工商户。“新”:鼓励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加快数字化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
(二)激发培育动能,提升个体户转型升级动力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制定培育计划,结合产业特点和经营主体实际,区分层次,分类指导,营造良好的“个转企”氛围。积极引导各项指标达到或接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有自主品牌、有一定成长性的个体户进行“个转企”。
1.优化准入支持。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提供政策咨询、办事指引和全流程帮代办服务。通过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优化审批流程,升级业务系统,在保留原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保留原名称中的字号、行业特征、商标及商业信誉,原有档案直接合并至企业档案统一保管,保障经营主体生命周期的归集延续,实现个体工商户“一次办、不变码”的“无感升级”。对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免费赠送一套印章。
2.简化审批手续。原个体工商户经营项目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经许可经营的,若转型为企业后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实质审批条件不变,且原许可批准文件仍在有效期限内,许可证继续沿用,实现转型升级前后各类许可证照的有效延续。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后,相关登记或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坚持能并则并、应减尽减的原则,简化审批手续和环节,通过“一键通”变更并联审批服务,实现“一窗(网)通办、一次办结”。
3.强化信息共享。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个转企”变更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各部门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个转企”登记信息,为其办理税费减免、资产过户、社保缴纳、行政审批变更等事项提供便利。
(三)精准培育帮扶,增强内生活力
1.加强政策供给。以实施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为契机,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一是市场监管部门优化年报服务,指导个体工商户重视信用、按期如实报送年报;探索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对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信用修复引导;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柔性监管措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整治各种乱收费行为,为个体工商户创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二是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类税费优惠政策,做好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法宣传和涉税服务等工作。三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引导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创业就业能力;引导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将个体工商户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并按规定给予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稳岗返还等社保政策支持。四是金融管理部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将分型分类结果应用于授信评价、金融产品匹配、预授信等工作,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推动解决融资难题。五是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支持个体工商户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等方式融入各类企业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配套服务体系,实现与中小微企业基于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创新链的融通发展。
2.优化发展环境。一是用好全省个体工商户“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精准培育帮扶系统。按政策类型、主体投向、行业要求、资质条件、营收规模、税收贡献、奖励方式等方面对适配主体实现精准定位,变“个体工商户申报、政府各相关部门线下流程服务”为“系统匹配、部门确认、免申即享”的线上智慧供给模式,实现扶持帮扶政策精准推送、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同时精准快速收悉响应个体工商户诉求,有针对性解决个体工商户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个体工商户。二是发挥保康县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好每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新春创业服务月”等活动,持续宣传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解读、技能培训、银商对接等服务。三是提振个体户发展壮大信心。依托分型分类各项结果,加强对本地区优秀个体工商户的表彰奖励,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荣誉感、归属感,建立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或专题研讨会,及时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四是加强对本地区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经营方式、人员结构、社会贡献、利益诉求等问题的基础性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心要将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基本职责,深入开展“问情服务”活动,协同推动政策制度的有效供给和发展环境的持续优化。
3.强化党建引领。一是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引》,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小个专”党委和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作用,积极开展形势宣传、政策宣讲、走访调研等活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在凝聚人才、开拓市场、革新技术、提高效益中主动作为。二是将个体工商户党的建设与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探索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特点的个体工商户开展党建工作的有效路径。
三、工作步骤
(一)调研部署阶段。成立保康县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走访调研,做好各行业监测分析和统计调查工作,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深入挖掘可培育经营主体领域,制定可行性实施方案。(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二)实施推进阶段。分型分类。完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县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任务。梯度培育。依托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数据,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开展针对性帮扶,引导“个转企”,按照“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梯度培育、动态管理”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服务,引导各类各型个体工商户规范经营、逐步扩大规模。精准施策。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载体,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帮扶个体工商户健康持续发展。同时开展常态化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调研,及时汇总纾困信息和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三)总结提升阶段。及时总结并大力宣传个体工商户精准培育帮扶成功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建立健全长效常态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实现分类型、分领域、全生命周期精准培育。(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前)
四、任务分工
(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统筹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总体规划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健全督办和反馈机制,负责协同各责任部门完成培育库搭建、政策研究运用、横向纵向对接协调等工作。
(二)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规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各单位职责范围,制定完善培育政策,积极收集反馈情况,配合牵头单位及时汇总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和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保康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组建保康县个体工商户精准培育帮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牵头部门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工作,由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建立健全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依职责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数据共享,支撑个体工商户分型判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个体工商户精准培育帮扶工作中,要积极推荐本行业领域优秀个体工商户,研究出台更加符合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更加精准的帮扶政策措施,特别是针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专项培育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普及、专项调查调研、实施效果评估、推动党的建设等工作,协同推动政策制度的有效供给和发展环境的持续优化。
(三)强化督办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将结合日常调研、暗访督办、现场推进会等,对各成员单位整体工作推进情况及培育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减税减费、就业创业、创业投融资等扶持政策,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服务性收费,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生活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等一系列扶持举措。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多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全县广大个体工商户广泛关注、准确理解、积极参与和支持分型分类精准培育帮扶工作,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参与度。提高“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效带动更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发展,营造鼓励个体户创新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及时关注舆情动向,加强正面引导,妥善处理个体工商户对分型分类、培育帮扶结果的异议和申诉,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