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

企业的若干措施

2023-10-25 09:36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个体工商户向中小型企业转型升级工作 (以下简称“个转企”),夯实经济发展后劲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云梦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坚持分类引导。将符合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下限或已在 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列为重点支持对象,按照政府引导、主体自愿的原则,推动转型升级为企业。法律法规规定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但目前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法转型;将达到或超过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上限50%,税务部门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列为重点支持对象,推动转型升级为企业;鼓励专业市场运营主体引导帮助场内个体工商户转型;个体工商户自愿转型为企业的,大力支持其转型。新增主体具备登记注册为企业基本条件的,积极引导申请登记为企业。(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提供便捷准入服务。个体工商户转型成立的企业,企业类型由申请人自主选择,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转型后的企业设立登记成功后,由企业登记机关换发企业营业执照,并出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根据申请人意愿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和行业特点。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无需重复提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个转企”登记档案保持延续性、一致性。(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变更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为“个转企”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个转企”企业持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办理有关证照变更、过户等手续, 各有关单位应当为其提供便利。“个转企”企业按照“先税后证”原则,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个转企”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更名和房屋、设备等所有权权利人变更登记时,投资主体、经营场所不变且为小企业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个转企”后,其行政许可仍在有效期内的,各有关部门应当认可,并在办理变更或过户登记时,免收任何费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涉及行政许可的部门)

四、兑现相关奖励政策。“个转企”企业转型后正常经营超过12个月,地方财政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财政奖励,由企业自主用于会计代账等企业发展经营事项;给予转型后企业政府采购支持,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的部门,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转型后企业参加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登记、评价,对转型后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取得发明专利和优秀新产品、重点新产品证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个转企”企业符合国家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条件的,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简化办税程序,主动帮助小微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在3年的过渡期内,其个人所得税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低标准执行。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六、落实社会保险优惠政策。“个转企”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按 新设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进行。“个转企”企业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规定执行。支持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按 规定享受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的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的就业补贴,小微企业创业贷款贴息,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七、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银行机构网点应为“个转企”企业办理账户撤销、变更和开立等业务提供便利。鼓励地方法人银行用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个转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积极创新线上、线下纯信用信贷产品,切实提高“个转企”企业授信及贷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鼓励银行机构不断优化“个转企”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积极制定和落实“个转企”企业贷款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措施,推动“个转企”企业贷款综合成本适度降低。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支持力度,对信用良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创 新贷款方式,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程度,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责任单位:人行云梦县支行)

八、加强相关权益的保护。加强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荣誉权等权益保护,支持顺利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市场监管部门为“个转企”企业申请商标、专利注册及办 理转让、变更、续展业务提供便利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加大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和运用力度,拓展知识产权融资规模,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和效应。“个转企”后原则上可保留转企前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荣誉授予部门及相关部门应予以认可。(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人行云梦县支行,县直相关部门)

九、做好部门公共服务。县发改、经信、商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支持“个转企”企业扩档进规、“专精特新”发展时,积极引导社会服务机构为“个转企”企业开展各类低收费或免费的专业服务。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要为“个转企”企业开展法律、政策、信息、市场、用工、技术、管理、财务、融资等各类公益性服务,提高其转型企业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

十、齐抓共管宣传造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个转企”工作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工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订“个转企”的配套措施和办事指引,做好转前、转中、转后的保障服务。要广泛宣传,充分解读“个转企”政策,打造转型升级典型,强化示范带动,增强个体工商户的转企意愿和主动性,提高全社会对“个转企”工作的认识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