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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020-05-29 11:15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鄂市监组发〔2020〕8号

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确保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硬仗,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结合省局定点扶贫和驻村帮扶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定点扶贫牵头单位职责和驻村帮扶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扶贫各项工作。到今年年底,帮扶十堰市郧阳区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村出列,区摘帽;巩固通山县孟垅村“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防止反弹,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有效形成省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人事处、财务处、工会、后勤服务中心等责任处室筹划落实,定点扶贫挂职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确保省局脱贫攻坚工作有效衔接,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二)健全完善脱贫攻坚工作保障机制。完善扶贫经费保障制度,将扶贫项目经费、扶贫工作经费等列入省局年度预算。

(三)健全完善“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建立省局联县驻村,直属事业单位分片包组,支部和党员干部包户的驻点村贫困户 “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实现对孟垅村贫困户帮扶全覆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强化省局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的情感联系,实现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

(四)健全完善调研指导帮扶机制。省局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每年不少于4次,包保支部和党员每季度不少于1次,到郧阳区或孟垅村开展调研指导帮扶工作,形成省局抓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合力。

(五)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结合工作安排,定期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扶贫项目建设情况、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及扶贫领域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持续推进“1+17”定点扶贫工作联络员制度。郧阳区、16家定点扶贫单位、1家区域协作单位分别确定1名定点扶贫工作专班人员担任定点扶贫工作联络员,各联络员在省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履行具体组织落实本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任务职责。

(七)持续推进定点扶贫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工作部署,通报各单位近期主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近期定点扶贫工作问题。

(八)持续推进信息报送阅办制度。定期编发郧阳区定点扶贫工作简报和省市场监管局驻村帮扶工作简报,向定点扶贫贫困县联系省领导、省扶贫办、省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送扶贫工作相关信息。

三、工作职责

(一)定点扶贫工作职责

认真做好郧阳区定点扶贫各层面帮扶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各定点扶贫单位年度帮扶计划的收集汇总及落实情况跟踪;组织召开定点扶贫联席(推进)会议;开展督办检查;统计总结各单位年度工作情况,向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及郧阳区联系省领导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二)驻村帮扶工作职责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全面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因地制宜制定驻点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年度计划和贫困户脱贫实施方案,查漏补缺、做到“精准脱贫,不落一人”;建强基层组织,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孟垅村脱贫出列成效;聚力培育主导产业,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做好对因疫致贫返贫人口的帮扶,密切跟踪受疫情影响的贫困人口情况,及时落实好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确保贫困户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四、经费保障

计划投入帮扶资金335万元。郧阳区定点帮扶资金235万元,由郧阳区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工作;通山县孟垅村驻村帮扶项目经费100万元,其中,发展林下生态养鸡项目拟投入40万元,继续加强中药材黄精种植产业拟投入30万元,扶持贫困户个体发展“三小产业”拟投入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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