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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2023-12-19 11:40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长江重要讲话精神,在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具体安排下,全面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省生态环境厅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始终坚持克难攻坚,突出一个“硬”字,全力做好“查、测、溯、治”四篇文章,下足“高、严、硬、狠、实”五个功夫,一项一项抓责任,一个一个盯整改,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排查整治任务,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以整治实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四年多来,通过创新实施月度调度分析、定期评审评定、强化盯办帮扶、严格评估通报等制度机制,切实推动形成部门协同配合、上下联动发力的工作格局,经过努力,全省共排查出1248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整治10400个,占比83.3%,提前一年完成国家明确的阶段性任务,整治成效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中位居前列。我省有关做法6次获得生态环境部转发推广,主要成效分别获得生态环境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省领导批示肯定。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高位推进

制定印发《关于印发省生态环境厅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安排部署。省政府成立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专项指挥部,切实担起牵头抓总职责,推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全面排查整治,严格监督管理

一是从严传导压力。湖北省制定行动方案坚持将工作目标从严,整改措施从严,责任传导从严,整改销号从严,督办问责从严的要求贯彻排污口排查整治的全过程,做到真抓实改。同时,根据阶段性任务特征,报请省政府同意,适时组织召开3次推进会,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形成系统合力,助力流域综合治理。

二是从严核查督办。通过地市全面自查、市州交叉互查、省级抽核盯办帮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督查督办活动,以强有力的督促推动确保排污口整治落到实处。抽调市州业务骨干、地方有关专家,围绕达不到水质要求的排污口,组织开展两次交叉抽查,督促整改118个问题点位。联合省直成员单位,推动建立现场盯办帮扶机制,开展滚动压茬式随机抽查,加快解决排污口突出问题。会同湖北卫视组织了历时近1个月的暗访抽查,形成纪实警示片,强化提醒警醒。

三是从严整治销号。为统一规范整治验收销号标准和程序,研究拟制《湖北省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对每个排污口整治实施验收销号管理,聚焦验收核查、销号申请、销号确认等关键环节,全面压实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治主体责任,确保整治成效经得起检验和群众监督。

(三)坚决铁腕治污打好攻坚硬仗

整治作风硬。2021年以来,持续对全省12480个排污口监测、溯源和整治进展实行清单管理,逐一拉条挂账、挂图作战,积极开展“红旗”“蜗牛”评选,先后印发6次评审通报,起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工作举措硬。坚持紧盯重点难点问题和易反弹、整治成效不稳固的点位,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及时梳理分析排水量大、水质不达标的1507个重点排污口,以及整治涉及面广、易反弹的449个排污口,督促地方加强盯办、严格标准。评价导向硬。经省政府审定,以省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行动指挥部名义,向市州政府制定印发年度重点工作清单,以条目化方式明确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加强结果运用,实行年度综合评估,引导各地树立既重视整治速度、更重视整治质量的评估导向。

(四)坚持紧盯不放,狠抓问题整改

一是狠抓污水违规溢流直排打击惩处。加强运用排污口溯源成果,以严格环保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针对排污口整治巡查检查中发现的超标排污、借道违法排污、雨污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涉水排放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设置排污口案,并印发一批典型案例。近年来共依法查处工业企业涉水排放违法案件530件,处罚金额约5182.38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89件。

二是狠抓全过程管理。充分利用每月支队长分析会、半年推进会,进行全面调度、分析、部署,及时传导压力,督促各地各部门不折不扣推进整治工作。同时,结合调度分析和日常盯办督办情况,组织开展季度成效和年度成效评估,加强对突出问题的剖析,实施工作通报和约谈;对排污口整治进度明显滞后的、抽查发现问题突出的,要求在支队长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对涉及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只讲速度、进度,不讲质量问题的发生。

三是狠抓全过程监督。2023年,省纪委监委将长江大保护纳入重点监督事项,驻厅纪检监察组同步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纳入重点监督工作,强化整治工作全过程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赴荆门、荆州、黄冈等地实地调研,深入剖析,严查地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倒逼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落实。

三、主要成效

一方面推动取得了实实在在成效。通过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长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1-8月,全省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断面(Ⅰ-Ⅲ类)比例为91.6%,长江干流国控断面连续4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生态环境部主要领导在《湖北省坚持典型示范引领扎实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简报上批示“湖北的做法有示范效应”;生态环境部分管领导在《以红旗蜗牛评选为抓手推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简报上批示“湖北的做法很好”;省政府分管领导在阶段性专题报告上批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有力”。

另一方面形成了一批示范案例。始终坚持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全面加强培育宣传,通过省政府网、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湖北日报客户端,密集发布各类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动态信息100余篇,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先后集中公布1284个典型案例或经验做法,释放了示范引领效应。我省创新实施的盯办帮扶、验收销号等机制措施做法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并分别在20229月长江经济带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会和20237月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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