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无 | 有 效 性 | 无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构建现代市场监管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社会关注关切,依法履行职能,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优服务,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管理体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发布《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完善局内部公文办理流程,建立主动公开公文常态化报送等工作机制,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规范性文件、财政资金、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提议案办理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1年,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02条,通过“湖北市场监管”微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04条,通过“湖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及时修订并发布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托局公文办理平台,建立“受理——登记——转办——签发——送达——归档”的信息公开办理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模块,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规范信息公开处理费告知、收取及确认等各环节工作流程,依法规范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均依法及时答复,按时答复率100%。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行政复议1起,复议机关依法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产生行政诉讼案件1起,后原告主动撤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以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反馈问题为重点,强化整改提升,着力抓好决策预公开、规范性文件、年度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政府信息管理,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运用文字、视频、图表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公开信息的知悉度。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发布解读信息15条,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13次。4件公文获《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编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省局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增设相关专题,完善栏目内容。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功能,改进咨询智能客服,强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强局网站和局政务新媒体以及与省政府网站的整体联动和无缝衔接。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新开设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题6个,参加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1场,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4场,在省政府网、长江云等媒体平台开设“市场监管”专栏并发布信息1500余条,形成了“专网+专栏+新媒体”的全媒体政务公开格局。
(五)监督保障方面。结合我省市场监管实际,细化落实国家和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相应重点工作及其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制定印发《省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机构职责分工、公开的主体内容范围、公开的审查、主动公开的流程方式、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审核发布、政策咨询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等各项工作。组织召开省局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工作存在的问题,横向协同各处室、单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专门邀请省政务办专家就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讲解,构建上下联动的公开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3 | 28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818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7 | ||
行政强制 | 9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86.317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6 | 2 | 0 | 0 | 0 | 0 | 3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2 | 0 | 0 | 0 | 0 | 4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6 | 2 | 0 | 0 | 0 | 0 | 3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情况
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如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推进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落实举措及落实情况信息公开数量不够。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主要还是以文字为主,图文、音视频形式解读不够。规范性文件做到100%解读,但是对其他主动公开文件解读不多。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及答复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审核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制定省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落地落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内容,加大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深度和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加强网站与微信、微博的联动,增进交流互动,增强用户体验,传播市场监管权威声音。三是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切实加强信息审核管理,严格落实“先审后发”要求,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四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指导,增强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能力、上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情况。在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子栏目,集中转载国家和省关于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发布相关指引和细则,便于公众了解市场监管相关规则标准。按照“双公示”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处罚/强制”及时、集中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2021年,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47条,公开率100%。
(二)建议提案答复公开情况。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00件,主办22件,会办78件。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议提案办理”集中公开省市场监管局主办的人大代表、政协提案复文,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姓名、办理人员信息等内容没有公开外,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全部公开,公开率100%。同时,为便于公众了解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还及时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展及年度总体情况。省市场监管局办理的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代表委员,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在回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收取信息处理费50元。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39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