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无 | 有 效 性 | 无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落实《2019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为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宣传政策法规、展现改革成果、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作为深化市场监管系统“放管服”改革,利企便民的重要抓手;作为接受群众评判、接受群众检阅、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市场监管工作的全过程,抓部署、抓检查、抓考评。一是健全机构。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一名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具体分管局办公室牵头协调推进。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分别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落实。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清单、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印发《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信息和微信公众号管理实施方案》,完善信息公开法治审查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压实网站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责任。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外,还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同时,对省局制发的属于主动公开的各类公文,通过OA系统直接导入省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提高了公开的时效性。三是严格考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对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评重要内容,明确分值不低于4%,在门户网站开设“咨询投诉”“领导信箱”等互动栏目,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不断优化平台建设。省局门户网站改建和集约化工作顺利完成。2019年我局挂牌成立时,申请省局网站省政府二级域名,保证省局网站及时上线运行。按省政府对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于2019年9月对原省工商局网站、原省质监局网站进行改建融合、数据清洗,并作为省直单位第一批上线单位,于11月21日迁移至省政府集约化平台稳定运行。以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为基础,在省政务服务网开设企业开办和注销专区,实行“一网通办”,与税务、公安、社保、银行等部门协同推进压缩新开办企业时限工作,2019年6月,全省企业开办5个环节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荆州、襄阳等地实现1日办结。
(三)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抓好市场主体准入办理信息公开。在省政务服务网上线企业开办和注销服务两个专区,开通个体工商户微信办照系统,推动市场监管“智慧办”、“一照通”试点改革,实行市场主体准入网上网、掌上办、自助办、即时办,全面公开办事程序、提交材料、办理结果,以信息公开促进群众办事便利化。上线应用企业开办登记实名认证系统和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准入服务全程电子化不断推进,信息公开不断深入、方式不断创新。
二是抓好市场秩序监管信息公开。报请省政府专题部署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抽查市场主体10.88万户,抽查结果依法公示,黄石在全省率先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地方标准。全省企业年报率突破90%,11.72万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5835户被列入黑名单,4.96万户移出异常名录。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累计归集共享各类涉企信用信息6430万条。
三是抓好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全年共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49期,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7.51%,校园“明厨亮灶”率达92%;部分市州市场监管局开展“你点我检”活动,以日常消费的食品为重点,以快速检测和定量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围绕群众关心的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等热点问题进行抽检,并公开抽检结果,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发布“采食野生蘑菇”、“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双十一网购”等10余次消费警示,增强了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防止利益受损。全年完成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10500批次,查出不合格产品839批次,依法公布抽查结果。建立缺陷产品信息采集渠道,全省召回消费品3914件。
(四)不断丰富主动公开渠道
一是积极推动五条投诉举报热线整合。上线全国首家省级统一“12315”平台,实现“12315”一号对外。建立全省12315数据中心,实现与总局全国12315平台、省12345政务服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的数据共享互通。全省市场监管部门12315平台全年共处理消费者诉求65.93万件,其中咨询48.19万件、投诉15.98万件、举报1.75万件。发布分析报告和消费提示20期。完成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第47项公共服务类有关“接收投诉举报”事项的认领和编辑。
二是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在《人民日报》《中国质量报》《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消费者报》《湖北日报》等媒体发布信息90余篇;与湖北广播电视台合作制作播出《荆楚市场监管》节目15期,播放稿件80条次,推送《湖北新闻》刊播18条次;在人民网发布稿件10余篇,在新华网发布稿件3篇,在中国网发布稿件15篇,在《学习强国》刊登稿件20多篇,网络直播2次,制作发布H5作品7件,动漫及短视频5件。围绕“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等问题,省局领导3次做客政府网站在线访谈。针对重点改革任务、主要职能和出台的重要政策等,举办“放心消费”“优化营商环境”“全省商事制度改革暨商事环境评估”“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新闻发布会。策划开“八一建军节”“新中国成立70周年”“省市场监成立一周年”等专题宣传,长江质量奖网络互动投票参与55万人次。积极运用图解、视频、H5页面、海报等形式发布信息,食品安全周主题活动期间,运用新媒体进行广泛传播,网络直播吸引近11万人关注,“舌尖上的安全”系列H5获近8万人点赞。2019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长江云网络直播在线53.4万人次,点赞7.1万人次。通过长江云发布的原创动画视频《90秒!带你了解湖北食品安全联合整治行动》《保障食品安全湖北怎么干,速戳视频了解》《湖北重拳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让学生吃得安全,百姓吃得安心!》等新媒体作品,社会反响良好。
三是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订阅号、服务号)开展信息公开。每日更新推送信息资讯,及时反映全省系统工作动态。截至目前,两个公众号用户数超过18万余人,全年累计发布文章1070余篇,总阅读量达20多万次。湖北市场监管影响力和传播力不断提升,有效搭建了市场监管部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平台,提升了履职效能。
四是丰富主动公开类别。主要包括市场监管概况、机构职能、市场监管资讯、公示公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财政资金、征集调查、信用信息、建议提案、抽检公告、消费提示、回应关切、重大项目批准和实现。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报请省政府制定发布政府规章1件,已公开;共制发规范性文件(含各行政机关以本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公文)629件;办理行政许可5553件;办理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532件(此项数据为全省办件量,省本级无办件);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185个,采购总金额25247962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1 |
规范性文件(含各行政机关以本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公文) | 629 | 7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15 | 555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360 | 53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293 | 7 |
行政强制 | 0 | 29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5 | 25247962元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共依法受理社会各界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全部依法办理并予以答复,及时办结回复率为100%。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1 | 0 | 0 | 0 | 0 | 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 | 1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引起的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0起,未发生申诉举报。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责任制、目标考核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处室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重视不够。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三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对涉及部门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的解读虽然更加及时主动,但是仍以文件解读的形式为主,图表解读、动画解读等通俗易懂的解读形式运用不多。四是在政府信息查询方面还不够便利。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明确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二是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把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今后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的权力清单,加大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力度,做好相关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三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和互动作用,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发挥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作用,听取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结合省局门户网站整合建设工作,改进省局门户网站有关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关于交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17号)精神和要求,我局共收到建议提案101件,其中主办19件,会办82件(人大建议37件,主办10件,会办27件;政协提案64件,主办6件,会办57件)。建议提案内容覆盖面广,涵盖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5个领域,全部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湖北省建议提案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了回复。
社会各界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需要作进一步的解释、说明,请与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苏舒;联系电话:027-87270316(办)。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39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