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2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参与认证机构的通知
| 索 引 号 | MB1686999/2022-21425 | 发文日期 | 2022-06-27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便函 |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2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参与认证机构的通知 | ||
各有关认证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系列部署要求,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为统筹发挥好认证机构在提升行动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提升行动取得实效,现面向社会征集参与提升行动的认证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证机构报名条件
1.认证机构应依法注册成立,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资质。
2.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专业能力强,社会责任感高,主动为试点企业提供公益性认证服务,确保提升行动顺利开展。
4.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的“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突出认证机构可优先入选。
二、认证机构工作要求
1.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确保提升行动顺利开展。
2.指导小微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等各项工作,组织所属行业、区域的集中培训和个性化指导。
3.完成所属行业、区域的试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评价,总结质量提升实践经验,选拔成效突出的试点小微企业,参与编写《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优良实践案例》。
4.推选经验丰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专家,组织质量提升政策宣讲、现场帮扶与公益培训,集中打造一批适合小微企业、更加接地气的精品课程,形成一批《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5.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和持续跟踪服务。与小微企业建立长期、深入的合作关系,做好发证后的跟踪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持续深入的帮扶。
三、报名要求
各认证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于6月30日前填写《认证机构征集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版和扫描盖章版报送至省局认检处。联系人:冯鳌章、马堂富;电话:027-88701889;电子邮箱:315766969@qq.com。
附件:认证机构征集表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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