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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2022-04-24 10:25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686999/2022-13778 发文日期 2022-04-24
发布机构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鄂市监法函〔2022〕71号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
文件名称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省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


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内容

落实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通过在线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法规处、机关党委;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全年

2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后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把宪法宣传与社会热点、群众需求、本职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利用办公大楼显示屏滚动播放微视频等宣传片,利用省局融平台推送宪法宣传重点内容等;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

法规处、人事处;

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全年

3

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使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法规处;

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全年

4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紧紧围绕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全年

5

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

调整省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结合省局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等融入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邀请省局选聘的社会督导员参加市场主体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培训。

法规处、宣传处;

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全年

6

强化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印发《关于参加2022年度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在线学习的通知》,并通过市场监管大讲坛开展法治培训,编印《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汇编》等资料发放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省局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应当承担的主要职责,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要述职述廉并且述法。

法规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全年

7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对省内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及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就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食品标签标准、食品流通企业主体责任清单、网络销售食品监管、食用农产品快检技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平台建设及应用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应用实务,开展普法宣传培训,并视情邀请省局选聘的社会督导员参加。

食品流通处、法规处、宣传处、干校、培训中心

全年

8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对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细则,采取制发动漫小视频、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向办事群众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加强对基层窗口人员培训和指导,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

注册处、法规处、宣传处、干校、培训中心

全年

9

《广告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进一步加大广告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维护和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引导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事关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等重点领域违法广告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广告处、法规处、宣传处、干校、培训中心

全年

10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组织开展“质量月”主题活动,宣传《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媒体专栏刊登“质量月”活动信息,提高“质量月”活动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营造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崇尚质量浓厚氛围。

质量发展处、质量监督处、法规处、宣传处、干校、培训中心

全年

11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对省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就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操作规范等开展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培训,并视情邀请省局选聘的社会督导员参加。

食品安全相关处室、法规处、宣传处、干校、培训中心

全年

12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对省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就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机制开展普法宣传培训,并视情邀请省局选聘的社会督导员参加。

特设处、法规处、宣传处、干校、培训中心

全年

13

《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对省内市场主体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培训,并视情邀请省局选聘的社会督导员参加。

价监竞争处、法规处、宣传处、干校、培训中心

全年

14

《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湖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对省内市场主体开展碳计量政策和业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培训,并视情邀请省局选聘的社会督导员参加。

计量处、法规处、宣传处、干校、培训中心

全年

15

《标准化法》《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利用世界标准日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广泛传播普及标准化知识,突出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化学习,引导公众增强标准意识。

标准化处、法规处、宣传处、干校、培训中心

全年

16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对省内市场主体就维护消费者权益开展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培训,并视情邀请省局选聘的社会督导员参加。

消保处、法规处、宣传处、干校、培训中心

全年

17

《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对省内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普法宣传培训,并视情邀请省局选聘的社会督导员参加。

网监合同处、法规处、宣传处、干校、培训中心

全年

18

《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对省内工程类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培训,就典型案例进行讲解、分析、研讨,并视情邀请省局选聘的社会督导员参加。

认检处、法规处、宣传处、干校、培训中心

全年

19

《反垄断法》《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对省内市场主体开展反垄断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培训,并视情邀请省局选聘的社会督导员参加。

反垄断处、法规处、宣传处、干校、培训中心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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