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 | MB1686999/2022-13777 | 发文日期 | 2022-04-24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鄂市监法〔2022〕28号 |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湖北省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
湖北省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省市场监管普法力度,增强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意识,为“十四五”时期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大市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结合我省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全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提升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为重点,突出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和重点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以高质量普法服务新发展格局,为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围绕“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要求,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得到新提高;全省市场监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提高,市场监管干部法治素养以及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知晓度、市场监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市场监管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四)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理念、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贯彻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增强市场监管干部宪法意识。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利用多种载体、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五)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精神。重点学习与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联系密切的法律规定,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深入宣传行政许可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市场准入相关法律法规,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坚守安全底线。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共建大保护格局,促进科技强国建设。适应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
(七)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网络平台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大力宣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执法部门通用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紧紧围绕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三、突出重点对象法治教育
(九)加强市场监管干部法治能力培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引导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工作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共同追求和必备素质。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法治教育培训、旁听人民法院庭审等活动,着力提高干部依法治理能力及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增强在法治建设中的参与感和获得感,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市场监管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养。
(十)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指导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针对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实际,推进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治理,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内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自觉履行市场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依托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行业依法制定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十一)加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定期发布消费警示、食品安全提示、法律法规解读等内容,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普法宣传的实用性,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支持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配合开展适合青少年了解掌握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广告等市场监管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增强青少年消费维权意识。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纪念日和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支持建立和完善消费者咨询知识库,推进12315投诉举报平台成为普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沿阵地。
四、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十二)把普法融入推动立法过程。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案起草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社会参与度。组织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专题讲座、主题培训班、业务研讨会等形式,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宣传培训,讲清讲透有关权利义务和主要制度,保障新颁布法律法规顺利实施。
(十三)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压实普法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过程,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受理信访、处理投诉举报、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环节,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把普法融入执法监管过程中,实现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
(十四)把普法融入日常监管过程。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化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行政许可、检查、确认、奖励、裁决、备案等工作中,加强释法析理,引导服务对象依法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力量。加强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服务相结合,举办市场监管部门及直属单位“公众开放日”等活动,面向全社会传播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宣传市场监管工作成果。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重点场所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五、深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十五)加大以案释法的普法力度。深化“以案释法”法治实践,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等形式,推动个案处理变成普法公开课,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以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主题开放日等活动,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工作成果,提升社会公众市场监管法治意识。
(十六)创新市场监管普法载体。推进“智慧普法”,拓展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征集和组创市场监管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普法作品,不断扩充市场监管普法宣传资源。推进“融合普法”,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普法服务,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建设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查询系统。
(十七)打造湖北市场监管普法品牌。继续打造“市场监管法治讲堂”、市场主体普法宣传培训等普法品牌,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和业务知识。组织开展面向省内各类市场主体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培训,落实市场主体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合规理念,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积极参加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和业务知识。
(十八)培育市场监管法治文化。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推进市场监管普法依法治理为核心的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不断提升公正文明执法理念,倡导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积极组织参与市场监管总局和本省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增强市场监管部门普法依法治理为核心的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六、切实强化工作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推进市场监管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强对“八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聚焦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组织实施普法规划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法规工作机构牵头协调、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系统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公职律师队伍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加强衔接协作、共同推进,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二十)健全普法制度。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健全新入职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落实“共性法律+业务法律”学习模式,着力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岗位学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制度,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二十一)落实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明确普法责任分工,细化普法内容、措施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实现普法宣传教育责任全覆盖。要结合工作实际,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压实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鼓励、支持协会、学会、技术机构结合实际为企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服务,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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