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微博| 手机版| 繁体| 登录| 注册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2022-03-14 17:00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686999/2022-08291 发文日期 2022-03-14
发布机构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便函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
文件名称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国市监认证发〔2022〕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持续开展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组织专题学习2021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被列为总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专项行动和百项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应。总局的通报系统总结了提升行动开展情况,汇集了各地先进经验和优秀案例,梳理了全国成熟经验做法,为我们比学赶超提供了学习借鉴材料。去年开展试点以来,全省各地积极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优秀地区比还存在差距。各地要注重学习成效,坚持学用结合,灵活运用成熟的行业指南和经验做法,探索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围绕本地支柱产业和发展规划布局,积极融入建设“一县一品”“一业一品”,在服务做大做强县域经济中作出贡献。

二、加强研究部署。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各地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及时筹划今年工作,要借鉴先进经验,瞄准全国一流,深入细致的组织小微企业调研,在摸清本地小微企业情况、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年度提升行动方案上下功夫,着力培育“专精特新”的小巨人企业,助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积极宣传总结。各地要加强宣传,主动运用新媒体,积极宣传在提升行动中取得的成绩。要对照总局的优良案例和实施指南,挖掘树立本地推进提升行动中的优秀典型,引导更多认证从业机构和小微企业参与到提升行动中来,为持续开展提升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