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有机产品认证专家行”活动的通知
| 索 引 号 | MB1686999/2021-61438 | 发文日期 | 2021-11-05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便函 |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有机产品认证专家行”活动的通知 |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体系认证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23号)精神,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宣传推广有机产品认证,省局决定组织开展“有机产品认证专家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面贯彻党史学习教育要求,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了解我省有机产品认证企业的实际情况,实地走访省内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相关企业,协助解决获证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宣传有机产品认证知识和要求,服务我省有机产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实施
省局认检处统一组织,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由省标质院具体负责实施,于11月集中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现场检查。实地走访有机主业基地,检查获证企业的实际状况,核查获证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情况、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认证核查材料、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有机码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召开专家座谈。收集企业在有机产品认证、生产以及销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商谈应对措施,协助建立有机生产企业、认证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的沟通渠道,服务企业发展。
(三)组织培训讲座。组织有机产品认证专家就认证程序以及GB/T19630标准相关要求开展培训;农业专家就有机产品的种植、养殖等方面开展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专家组根据各地有机产品认证实际情况,提前与各地联系对接,具体行程计划以实际联系为准。各地要根据计划安排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培训讲座,并做好讲课准备及配合工作。
(二)务求取得实效。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查找问题,研究对策,真诚服务,助力企业,促进地方有机产业发展。
(三)积极宣传推广。积极动员有机产品认证企业代表、认证监管及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搞好宣传报道工作,普及有机产品认证。
联系人:冯鳌章;电话:027-88701889。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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