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关于加强毒蕈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MB1686999/2021-19194 | 发文日期 | 2021-05-21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文 号 | 鄂食药安办函〔2021〕13号 |
| 分 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关于加强毒蕈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 | ||
各市、州、县食品(药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毒蕈(亦称毒菌,俗称毒蘑菇)中毒防控工作,全省毒蕈中毒事故大幅下降,防控成效明显。但误食毒蕈致人中毒事件仍有发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毒蕈中毒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实施五级联动
毒蕈中毒事件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和山林地区,家庭误采误食较多。湖北地处长江中下游,雨水充沛,每年4至10月毒蕈迅猛生长,也是误食中毒的高发季节,对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生命至上的理念,统筹安全与发展,突出降低事件发生率和病死率两个目标,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毒蕈中毒防控工作。
要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的基础上,以县级为主,实施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织密纵向到底的防控网络。省市加强面上统筹部署、调度督促,及时提供医疗救治等技术支持。县市区注重点面结合,集中抓好重点乡镇、重点地区的科普宣传和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落地,发动基层广泛开展毒蕈鉴别宣传,逐步改变村民采食野生蘑菇的生活习惯,尽可能减少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开展全方位科普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各县市区要对照《湖北省误食有毒野生蘑菇中毒风险分级综合防控工作指南(试行)》(见附件)落实防控措施,采取通俗易懂、便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全方位科普宣传,切实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恩施、宜昌等既往高风险地区要开展“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地毯式宣传,在乡镇村组、山林入口、农村集市、农贸市场采取警示牌、宣传画、横幅标语等方式,结合移动短信、敲锣宣传、巡逻车等办法,广泛宣传提示误采误食毒蕈的中毒风险和严重后果。要加强家庭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知识科普,一旦发生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携带蘑菇实物或图片及时送医。各地要把毒蕈防控宣传科普知识作为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点内容,开展进学校、进市场、进餐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工地活动,教育群众勿采勿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不轻信网络和社会流传的鉴别方法。要组织发动村组干部、食品安全协管员等基层力量积极参与宣传,利用学校课堂教育延伸宣传。
三、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交流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流。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加强风险交流和信息通报,为防控工作提供科学数据。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农(林)产品的源头管理,督促指导基层加强巡视巡查、宣传教育和警示劝阻。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盯紧集体聚餐单位、农贸市场、景区市场、农村集市等重点场所,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和加工野生蘑菇的行为,严防毒蕈流入餐桌。教育、民政、住建、交通、文旅等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责任,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场所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加强日常管理,严禁非法采购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乡镇(街道)要明确日常监管巡查的部门和力量,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路边小摊小贩的隐患排查,加强对群众自办宴席、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乡村厨师的教育培训,严防误食毒蕈引发群体性中毒事件。
四、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加强应急处置
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疾控机构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采取定点救治、对口帮扶、远程会诊等措施,提升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蘑菇中毒诊断、救治能力,病情严重的要及时安排转诊。重点地区在重点季节时段要加强应急值守,一旦接报要在第一时间开展救治,按照规定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并及时通报、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毒蕈中毒信息互通,确保中毒事件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溯源。
五、突出重点,加强督导检查
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办和食品(药品)安全委有关成员单位要早部署、早安排,查找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紧盯过去毒蕈中毒事件多发频发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相关信息,及时约谈“重灾区”,采取有效管用的手段来落实防控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中高风险地区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毒蕈中毒事件的发生。
各市州食品(药品)安全办和省食品药品安全委有关成员单位请于10月30日前将有关防控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报省食品药品安全办(hbshipin@163.com)。
联系人:朱锐 联系电话:88701956
附件:湖北省误食有毒野生蘑菇中毒风险分级综合防控工作指南(试行)
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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