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MB1686999/2021-11201 | 发文日期 | 2021-03-19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鄂市监办质函〔2021〕15号 |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组织: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质量强国建设,根据中央批准中国质量奖项目有关要求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8〕69号)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经研究,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2021〕36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参评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力宣传。中国质量奖是国家质量领域最高荣誉,代表国家质量的领先水平。各地要高度重视,把争创中国质量奖活动作为质量强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好组织落实。要以争创为动力,对标先进,不断强化行业、组织(企业)质量意识,优化质量管理,挖掘潜力,激发活力,促进质量水平整体提升。要以此次评选表彰为契机,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声势,不断浓厚全社会关心质量、尊崇质量、追求质量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广泛动员,积极争创。各地市场监管局要深入相关组织(企业),宣传中国质量奖相关规定,动员有条件的组织(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方式方法,提炼总结成熟经验,反映自身特点优势,对照标准要求,做好各项申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密组织,加强沟通。对重点组织(企业)要集中力量、组织专班,强化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精准、有序推进。各地请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推荐申报的组织(企业)及个人的材料(整理成册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Word 电子版材料一份)上报至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联 系 人:钟枫洪、罗文斐
联系电话:88701903、88701900
电子邮箱:1227858011@qq.com 传真:027-87824377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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