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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广告业统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广告业统计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12-21 15:36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686999/2020-169336 发文日期 2020-12-18
发布机构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便函
其他 有效
文件名称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广告业统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国广告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市监广〔2020〕126 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研究,现就做好我省 2020—2021 年度广告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级市场监管局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应统尽统”原则,对辖区规模以上企业和事业单位进行甄别核实,及时逐级上报补充统计调查对象申请。

二、辖区统计调查对象(含规模以上企业、事业单位和抽样调查的规模以下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逐级上报调整统计调查对象申请。

三、因机构改革等原因,需要增加、删除统计管理机构或更改机构名称的,应及时逐级上报调整、更改统计管理机构申请

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通知》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广告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和数据统计工作,做好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充分了解统计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统计调查对象准确掌握统计填报要求;要对辖区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再次摸底调查,在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补充、调整、更改信息,夯实统计调查基础;要督促统计调查对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统计数据,并健全统计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对于异常数据要及时通知统计调查对象核对并重新填报;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严格遵守统计工作纪律,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督,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切实做好数据安全防控工作,统计数据的管理和发布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省局广告处。

联系人:吴褆 胡北电话:027-88701885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国广告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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