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集中约谈全省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机构
| 索 引 号 | MB1686999/2022-19701 | 发文日期 | 2022-06-10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化全省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有效预防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6月9日下午,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会议,集中约谈全省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机构。省局特设处、稽查处、武汉市局承压处、湖北特检院、武汉市锅检所相关负责人及全省15家气瓶检验机构法定代表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局通报了特种设备相关气瓶领域执法办案“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学习了新颁布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武汉市局就气瓶检验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15家气瓶检验机构在会议现场签署了《气瓶检验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坚决做到“四个严禁”:严禁改造、翻新报废淘汰气瓶或者检验无二维码等来历不明气瓶;严禁对报废气瓶进行未消除使用功能破坏性的一般处理;严禁检验数据滞后,不及时向信息化系统上传气瓶检验信息的行为;严禁恶意、虚假举报,低价竞争,减少检验环节,不按照标准进行检验的不法行为。
会议要求,气瓶检验机构要牢固树立依法检验、规范经营的法治意识,强化气瓶检验机构的安全管理,落实气瓶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常态化应用气瓶追溯信息化系统,规范气瓶检验行为,提高检验能力和水平,依法依规做好气瓶定期检验工作,严禁违法开展气瓶检验活动,有效预防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气瓶安全平稳运行。
下一阶段,省局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气瓶检验机构违反承诺的一律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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