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实施】“2021年度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标准化试点项目”磋商邀请函
| 索 引 号 | MB1686999/2021-40724 | 发文日期 | 2021-09-14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便函 |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2021年度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标准化试点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法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项目名称:2021年度落实企业特种设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标准化试点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人民币90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5、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2021年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标准化试点项目。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价 (万元)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标准化试点项目 | 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标准化试点工作。征集全省部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制定岗位职责清单,明确隐患排查方法和应急处置措施,每个类别按照充装介质和快开门压力容器使用行业类别分别选取3-5家,用于试点企业参与工作规范验证和试点开展的费用不得低于62万元,确保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规范汇编。 | 90 |
注:以上标准化试点项目为响应人必须能够完成的项目,不可偏离,任何不满足者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需提供符合审查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营业执照等。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响应方必须具有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人员。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按报名顺序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
2021年9月13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本项目不支持邮购。供应商代表须携带如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至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特设处(819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供应商代表(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需在公告日期之后,需加盖公章)
5、报名材料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9:00时前(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9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8楼西会议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9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8楼西会议室)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执行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联系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姜怡
联系电话:027-65398045 18702742929
七、信息公开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39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