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微博| 手机版| 繁体| 登录| 注册

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2020-07-28 14:38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686999/2021-04231 发文日期 2020-07-03
发布机构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便函
其他 有效


序号

任务来源及

部门分工

具体工作任务

落实措施及完成时限

牵头处室

(单位)

责任处室

(单位)

(一)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事项(共6项)

1

分解第30项,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

1.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三个三”工程,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向更多行业和领域延伸,促进消费升级。到2020年底,全省再培育建设一批放心消费单位(包括商户、企业、街区、平台等),其中,省级30家、市级300家、县(区)级3000家。(12月底前)

2.清理规范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对原工商、质监、食药监和物价等部门在市场经营服务主体设立的所有涉及消费维权服务功能的站点进行清理,统一名称、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运行规范,有效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10月底前)

3.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指导建设标准化消费维权指挥中心,加力推动“互联网+消费维权”,便利消费者随时随地在线投诉举报。推进12315热线集中管理,开展12315“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全覆盖。指导各地继续推进12315平台ODR企业入驻培育力度,到年底力争实现500家企业入驻12315平台,推动消费纠纷在线和解。(12月底前)

4.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协作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维权合力。大力整治消费欺诈、个人信息泄露和汽车销售服务等领域消费“痛点”问题。围绕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堵点”问题,开展行政约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防范群体性消费维权事件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12月底前)

5.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建立消费环境测评体系和评价体系,制定消费环境评价方案,委托第三方开展消费环境评价。(12月底前)

消保处

各相关处室、12315指挥中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2

分解第41项,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牵头

推进质量强省、品牌强省。

1.完成2019年对市州质量考核相关工作。(6月底前)

2.对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7月底前)

3.发布湖北2019质量状况白皮书。(9月底前)

4.完成第八届长江质量奖评比表彰工作,举行全省质量大会暨长江质量奖颁奖大会。(9月底前)

5.研究制定质量工作真抓实干表现突出地区的相关激励政策。(10月底前)

6.研究推进中小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指导意见。(10月底前)

7.探索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开展全省服务业质量监测相关工作。(12月底前)

8.进一步推进“万千百”质量提升工程。(12月底前)

9.完成湖北品牌建设课题研究报告。(6月底前)

10.提请建立并完善品牌强省建设相关工作机制。(9月底前)

11. 推动“政产学研”合作,探索建立质量品牌研究院。(持续推进)

质量发展处

法规处、稽查处、消保处、信用处、价监竞争处、质量监督处、计量处、标准化处、认检处、特设处及相关业务处室,宣传处

3

分解第47项,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按照总局及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项精神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省局拟出台的政策措施等全面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持续推进)

反垄

断处

法规处、价监竞争处及相关处室、单位

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配合发改、商务部门做好“负面清单”的落实、修订、管理等工作。(持续推进)

注册处

各相关业务处室

4

分解第48项,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创新“互联网+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强化信用监管。

1.积极与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接。按照省政务办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持续推送市场监管信息。(持续推进)

2.完善湖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实现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建立健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全覆盖、常态化。(12月底前)

3.推进企业年报信息公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4.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持续推进)

信用处

科信处及各相关业务处室、信息中心

加强联合执法。

1.联合省委网信办等八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12月底前)

2.联合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行动。(12月底前)

3.与省烟草专卖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12月底前)

稽查处

网监合同处及相关业务处室、食品稽查局

5

分解第50项,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开展“一照通”试点,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天以内。

1.继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信息化系统功能扩展,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自贸区三个片区顺利推进,在试点基础上适时在全省推广。(12月底前)

2.开发应用市场主体登记智能审批系统,实现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地址智能核查,继续升级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系统。(12月底前)

3.支持有关市州试点开展“一照通”改革,对试点单位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和系统数据支持。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扩大改革涉及的行业、行政审批项目。(12月底前)

4.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深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逐步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12月底前)

注册处

综合处、科信处及相关业务处室、信息中心

6

分解第128项,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牵头

严格疫苗、食品药品全链条监管。

1.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双安双创”,支持咸宁、荆州、黄石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组织好第二批省级“双安双创”试点市县考核验收和第三批国家级安全县创建工作。

2.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食品“三小”等四大领域重难点问题治理,学校和幼儿园实现“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全省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抽检率每千人4批次,其中市场监管系统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率达到每千人3批次(含食用农产品抽检率不少于每千人1批次)。

3.细化制定全省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手册和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手册,指导基层进一步加强对食品销售者的日常监管,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12月底前)

(疫苗、药品监管任务由省药监局落实)

食品协调处

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食品抽检处

(二)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事项(共30项)

7

分解第1项,省扶贫办牵头

集中精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强化产业和就业扶贫,及时做好返贫、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扎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严把贫困退出关,提高脱贫质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建立减少相对贫困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做好驻村帮扶工作。(1)围绕发展经济、加大帮扶力度,发展产业帮扶项目、切实增加贫困户的收入,进一步巩固已达到的“有稳定收入来源,人均年收入不低于4000元”脱贫标准。(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保证各项扶贫政策的落实。(3)按要求落实帮扶任务,将对贫困户的帮扶任务责任到人,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到户,按“九有”要求,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创建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12月底前)

2.做好定点扶贫工作,认真履行郧阳定点扶贫牵头部门职责,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12月底前)

机关党委

各处室、单位

8

分解第2项,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双十”工程,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会同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新立项开展一批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污染防控相关标准体系的建设。(持续推进)

标准化处

计量处及相关业务处室

9

分解第4项,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会同生态环境厅新立项开展一批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污染防控相关标准体系的建设。(持续推进)

标准化处

各相关业务处室

10

分解第25项,省商务厅牵头

推进中部强大市场建设,扩大实物商品消费,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支持武汉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襄阳、宜昌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加快提升汉口北等大市场功能。培育引进一批消费类龙头企业。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推进)

消保处

注册处、等相关处室及12315指挥中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大力激活农村消费市场,加快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会同商务部门支持城乡农村电商发展。(持续推进)

网监合同处

食品流通处、餐饮处及相关处室

11

分解第27项,省商务厅牵头

推进老旧机动车、家电更新替代。

配合省商务厅开展相关联合执法行动。(持续推进)

执法稽查处

完善便利店、社区菜市场等便民消费设施。加快城市商业街区、步行街改造提升,发展“小店经济”。

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拓展12315“五进”、绿色通道等基层维权网络,探索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推进)

消保处

12315指挥中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拓展信息服务、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家政服务等新兴消费。

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通过“互联网+消费维权”,便利消费者随时随地在线投诉举报,推动消费纠纷在线和解,探索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推进)

消保处

注册处、12315指挥中心

12

分解第28项,省商务厅牵头

大力实施“荆楚优品”工程,推动湖北名优特产进商圈、进超市、进展会、进电商。

1.全面集中打造“荆楚名优”公共品牌。(持续推进)

2.积极组织各类企业参加展会和由第三方组织的品牌价值评价活动,拓展“荆楚名优”品牌宣传渠道。(12月底前)

3.每年定期发布《湖北省“荆楚名优”品牌建设白皮书》,分析品牌建设现状,展示品牌建设成果,扩大湖北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9月底前)

质量发展处

网监合同处

13

分解第29项,省商务厅牵头

加快楚菜创新发展。

1.积极促进餐饮聚集街(区、城)、特色街(区、城)的建设,大力发展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早餐、快餐、团餐和网络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形式,扶持和引导高端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面向大众的餐饮服务,形成优质、便捷、经济的餐饮服务网络。(持续推进)

2.支持餐饮行业企业制定楚菜特色菜点制作标准和工艺规范,推进楚菜标准化进程。(持续推进)

餐饮处

标准化处

14

分解第31项,省商务厅牵头

持续推进“百展行动”,重点开拓“一带一路”市场,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扩大高技术、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用好进博会等重大平台,创建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发展“一县一特”外贸产业。完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链,健全“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体系。深化武汉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压缩通关时间和成本。

1.强化与海关、商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继续按照“多证合一”改革要求推进落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持续推进)

2.继续配合商务部门做好进博会、贸易示范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

3.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指导、规范,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健康发展。(持续推进)

注册处

网监合同处

15

分解第42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更多依靠市场机制和现代科技创新推动服务业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深入实施服务业“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

1.开展全省重点公共服务业满意度测评工作,探索开展重点行业服务质量抽查评价工作。(11月底前)

2.开展汽车售后服务等服务业质量提升工作,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探索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先行经验。(11月底前)

3.积极引导现代物流、商贸服务、金融等服务业开展品牌创建,参加品牌价值评价等活动,以品牌引领、标准倒逼推动质量提升。(12月底前)

4.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大型广告集团,扶持中小型广告公司发展。鼓励和支持广告企业与产业链条上下游企业和机构优势互补,广告企业与外部产业资源有机对接。发挥广告产业园区对广告产业及相关要素的集聚作用,推进园区内部、园区之间、园区与相关经济体之间的资源交流和整合。(持续推进)

5.完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升级标准体系,在公益性、公共性服务领域立项制定一批地方标准,推动行业协会和企业制定、公开服务业团体及企业标准。(持续推进)

质量发展处

广告处、计量处、标准化处、认检处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互联网+”高效物流,加快建成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指导和支持相关物流企业制定现代物流服务标准,开展物流标准体系研究,打通多式联运的堵点,推进我省水陆空联运标准体系构建。(持续推进)

标准化处

注册处

16

分解第49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推进区域性统一评价、“先建后验”、标准地出让改革。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深化“四多合一”改革。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压减生产许可证目录。简化许可程序,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后置审核等生产许可审批。全面推行“一企一证”改革。(持续推进)

质量监督处

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中心

17

分解第52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营商环境评价扩展到县(市、区)。

配合省发改委做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方案的制定。(持续推进)

注册处

综合处、信用处及相关处室

18

分解第53项,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牵头

基本完成主要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适当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下划地方,让市县财政有更多稳定收入来源。优化财政资金配置,重点保障教育、三大攻坚战、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在省级专项及转移支付项目基金的分配上,合理设置分配因素,资金向基层县市倾斜,做好专项及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做好绩效评价,支持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履责。(持续推进)

财务处

各处室、单位

分解第64项,省国资委牵头

组建省农垦集团。

安排专人为农垦集团设立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办理登记时开通直通车服务,优先办理,及时办结;提供营业执照邮寄服务。(持续推进)

注册处

20

分解第71项,省经信厅、省工商联牵头

健全联系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及时掌握企业困难和诉求,该支持的坚决支持,能办的尽快办。

1.为民营企业提供一流的政务服务,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职能,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持续推进)

2.充分发挥“小个专”党建办公室和个体私营发展中心平台作用,畅通市场监管部门与民营企业沟通渠道。(持续推进)

注册处

省个私发展中心及相关处室、单位

21

分解第82项,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把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头等大事,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

配合开展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加强米、面、油、肉、蛋、奶等重点品种监管,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确保原料来源可靠安全。(持续推进)

“米袋子”由食品生产处牵头,“菜篮子”由食品流通处牵头

22

分解第87项,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和品牌培育行动,积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

1.积极推动农产品规模化经营,强化品牌主体意识,加大农产品品牌保护力度。(12月底前)

2.推进农业企业质量管理,促进管理规范、产品质量提升。(12月底前)

3.加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宣传和推广力度。(12月底前)

4.积极推动餐饮业向大众化、集约化、标准化转型升级,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实现原料统一加工、集中配送。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实施“农餐对接”,利用“农户+基地+餐饮单位”“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的经营模式,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持续推进)

质量发展处

网监合同处、质量监督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

23

分解第88项,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双安双创”。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工作,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治理。市场监管系统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率达到每千人3批次(含食用农产品抽检率不少于每千人1批次)。(12月底前)

食品协调处

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食品抽检处、食品稽查局等

24

分解第106项,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牵头

加强援藏援疆、京鄂对口协作、“616”对口支援工作。

1.为新疆博州市场监管局、双河(农五师)市场监管局给予100万元信息化建设资金支持,按需选派技术骨干入疆开展技术培训。(12月底前)

2.为西藏山南市市场监管局提供70万元资金支持。选派1-2名食品和特种设备检测的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援助,接收山南市市场监管局10-15名人员参与我局相关技术培训。(12月底前)

3.加强对恩施市市场监管部门业务指导,安排25万元支持恩施市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发展市场主体,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安排扶贫资金50万元,支持恩施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扶贫攻坚工作。(12月底前)

办公室

财务处

各相关处室、单位

25

分解第116项,省委宣传部牵头

推动全民阅读。

深入贯彻落实省全民阅读办各项目标任务,大力营造“读好书,好读书”的浓厚阅读氛围。(12月底前)

机关党委

各处室、单位

26

分解第140项,省司法厅牵头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完成“七五”普法。

1.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建设。(12月底前)

2.认真贯彻“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分批次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加大法律进企业工作力度。(12月底前)

法规处

各处室、单位

27

分解第142项,省应急管理厅牵头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基础,大力培训考核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确保各乡镇至少有2名持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12月底前)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建设,以10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试点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并结合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形成地方标准全省推广。(12月底前)

3.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特种设备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低于0.3。(12月底前)

4.持续推进全省气瓶充装单位信息化建设,建立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监管可追溯体系,确保全省气瓶充装单位对气瓶实行信息化常态管理。(12月底前)

5.强化电梯保险及相关工作,不断提高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以电梯等设备为重点,推广电梯应急平台,组织开展电梯及其他设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12月底前)

6.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12月底前)

特设处

质量监督处

28

分解第147项,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落实省委工作要求。

认真做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总局部署要求的学习传达和任务分解、措施制定、监督检查等贯彻落实工作,做到每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督导、有评估。(持续推进)

办公室

各处室、单位

29

分解第148项,省司法厅牵头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编制发布省市县三级局权责清单,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及时制定发布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按要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谓证明事项等清理。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持续推进)

法规处

各处室、单位

30

分解第149项,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制定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流程,强化工作规范,推进精细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持续推进)

办公室

各处室、单位

31

分解第150项,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更好发挥新型智库作用。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回复工作。扎实做好企业家座谈会等组织筹备工作。(持续推进)

办公室

各处室、单位

32

分解第151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

1.认真开展湖北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加强与市场监管总局规划和全省规划衔接,力争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草案编制并按程序报省政府研究批复。(2021年4月底前)

综合处

各处室、单位

33

分解第152项,省司法厅牵头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探索综合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以科技推动执法的规范和公开。切实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在现行机构和人员基础上理清职能,推动综合执法。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开展案卷评查等执法监督活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推动落实执法责任制。(持续推进)

法规处

具有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能的相关处室、科信处、人事处、省纤维检验局、食品稽查局

34

分解第153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倡行守信践诺,强化失信惩戒,以政务诚信带动社会信用建设。

1.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作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政策扶持等工作中进行限制,对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依法进行任职资格限制,让诚实守信的企业获得政策红利和支持,真正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工作格局。(持续推进)

2.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做好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支持复工复产。(12月底前)

信用处

各处室、单位

35

分解第154项,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全面增强“八个本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鼓励创造性推进工作,倡导小切口工作法,落实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

1.树立鼓励改革创新的鲜明导向,落实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工作要求,加强对创造性推进工作情况的考核。(持续推进)

2.巩固拓展省局机构改革成果,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实现工作融合、人心融合、力量融合,提高各类机构履职尽责能力水平。(持续推进)

3.制定实施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意见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12月底前)

人事处

各处室、单位

创新行政方式,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进一步完善协商协作机制,加强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总局办公厅的汇报沟通,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市州局的协调联动。制定办公室标准化工作流程,强化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简报、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规范,推进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

办公室

人事处

各处室、单位

加快建设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提升治理效能。

进一步丰富完善市场监管大数据分析平台,为有针对性开展监管提供技术保障。推广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集成应用。扩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进一步完善扩展行政审批系统功能,深入治理与利用行政审批证照数据。进一步丰富完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网政务门户及办公OA,推广运用企业微信、移动APP等移动办公平台。(持续推进)

科信处

各处室、单位

建立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

认真组织实施《湖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持续推进)

注册处、12315指挥中心

各处室、单位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执行落实重大政策不搞“急就章”“一刀切”。严厉整治文山会海、痕迹主义,严格控制各级开展监督检查、索要材料报表的总量和频次,给基层腾出更多时间精力抓落实。

1.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部署作风建设工作任务,将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纳入年度纪检工作要点。(12月底前)

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规范信访举报处理,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持续推进)

机关纪委

各处室、单位

36

分解第155项,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坚守节用裕民,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财政一般性支出再压减10%。

严格贯彻省政府工作要求,2020年“三公经费”压减10%,非民生类项目资金比上年压减10%,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增加新项目。(12月底前)

财务处

各处室、单位

加强廉洁政府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觉接受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1.制定巡察制度和巡查办法。对直属单位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12月底前)

2.出台省局关于加强纪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省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部署安排。(12月底前)

3.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坚决清除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驻局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开展省市场监管局巡察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推进)

督审处

机关纪委

各处室、单位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