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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工作进展情况

【落实情况】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工作进展情况

2020-12-30 10:34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686999/2020-171377 发文日期 2020-12-21
发布机构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便函
其他 有效

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以下简称《通知》),就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简化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作出规定。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相关改革工作,有些改革举措在《通知》下发前我省已先行先试,有的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相关媒体开展了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加快打造便捷高效的准入退出环境

(一)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2019年9月30日,全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全程“一表申请”,集成办理。今年9月起,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住建厅推动公积金缴存企业登记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武汉市已于11月对接成功、上线运行。同时将银行开户作为服务性项目加入企业开办专区并行办理。积极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审批,不见面办理,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率由2019年的不足50%,提升至目前的80%。

(二)推动企业开办“210”标准落地。7月29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政务办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开办“210”标准的通知》,按照企业开办2个环节(一表申请、一窗发放)、1天内办结、零费用(免费赠送一套三枚公章)要求,自2020年8月1日起,实行全省企业开办程序、材料、时限标准化、规范化。其中,设立登记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实现同步办理,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截至12月10日,全省已免费赠送公章8.24万套,为企业减免费用1894万元。

(三)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省政府印发《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11月1日起,在全省域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推动530项涉企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清单,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9项,审批改备案10项,实行告知承诺59项,优化审批服务442项。截至11月底,全省累计办理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业务33.6万件,惠及企业18.6万户。

(四)探索准入准营“便捷办”。积极探索准入准营一照通和无人工审批智慧办”“自助办”。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好、一照通行”模式。91日起,在全省正式启用湖北市场监管一照通平台,将营业执照和食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计量、检验检测等6大类19项行政许可证信息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集成营业执照“一照通”二维码,方便市场主体出示证照和消费者、监管人员扫码查验。在黄冈、襄阳分别上线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无人工审批智慧办平台,截至128日,已通过“智慧办”平台办理企业设立登记3888户。

(五)推广企业电子身份应用。完成全省企业电子档案在线服务系统开发调试,在省本级率先上线使用,实现企业在线档案查询、打印服务。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端口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领域应用。企业电子印章系统已开发并完成测试,具备在线免费发放电子印章功能,待与公安部门衔接备案后在全省推广应用。我省有望成为全国继上海后第二个全面推广电子印章应用的省份

(六)推行企业注销“简易办”。在省政务服务网设立企业注销集成服务专区,实行一事联办将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限由45天压缩至20天,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企业类市场主体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简易注销材料和时限分别压减40%60%

二、深化市场主体住所和名称登记改革创新

(一)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仅以网址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推进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试点改革,先后在武汉、宜昌、襄阳等地试点商务秘书公司、产业园区集中登记和住所信息申报承诺制等改革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政策,支持小微企业集群注册,推动众创空间发展。如,武汉蔡甸区孵化器——知赢江企业孵化(武汉)有限公司所在地址登记了16家企业。扩大豁免许可审批范围,允许划定区域和时间内临时无照从事非违禁生产经营活动,鼓励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开展合规经营活动。积极破解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住所贵、住所难问题

(二)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名智能化水平。一是全面开放省市县三级企业名称查询系统。申请人可通过名称库开放查询服务系统进行企业名称查询,实现名称自主查询与自主申报功能合并。二是建立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系统禁限用字词库已与市场监管总局实现对接,可动态更新,申请人可在该系统进行外网名称申请和内网登记业务系统的名称核准。三是积极推动名称登记改革。推进企业名称网上登记,全面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名称自主申报范围。对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名称可实行自主申报,对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名称采用预先登记程序。企业申请人提出企业名称申请,经系统后台比对成功申报的名称有效期为1个月。截至11月底,已有48.4万个企业名称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申报成功。

三、简化相关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

(一)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一是有序承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将建筑用钢筋等5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职能下放的部署,完善许可审批系统,全面实施生产许可证全流程电子化审批,调整修订发证程序、文书和相关规定,全力承接5类产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查、审批、发证工作。目前,已发出产品生产许可证25张。二是大力压缩审批时限。将工业产品后置现场审查模式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告知承诺审批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对获证企业有效期届满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作出保证质量安全承诺的企业,继续免于实地核查,在发证后60天内组织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化肥产品生产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制。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证后监管。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高风险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能力。目前全省已检查工业产品企业38.22万家,完成产品抽查3035批次,处理不合格产品216批次。同时,推进消费品召回管理。加强缺陷产品线索采集,获取产品缺陷线索信息2111条,全年实施召回14批次,涉及缺陷消费品13万件。二是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万千百”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实施26个省级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其中服务业质量提升项目4个。组织全省口罩产业质量提升行动。累计举办各类质量培训、质量诊断、现场咨询活动20余场次,服务企业700余家次。三是强化激励和宣传。开展第八届长江质量奖评选表彰,评定正奖和提名奖各5个。支持鼓励31家企业、地区品牌参与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22家企业登上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首次开展全省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并形成分析报告,涉及27个行业大类,为制造业质效提升提供参考。编制《2019年湖北质量状况白皮书》,积极培育质量文化。四是维护出口医疗物资质量安全。参与扩大医疗物资出口专班工作,对4批180家省内医疗物资出口企业进行注册登记、行政处罚、企业信用、产品质量等方面核查。及时收集整理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口罩标准和出口认证程序,汇编《口罩出口标准及认证程序》,公开发布标准清单684条。

(三)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出台湖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实施意见,明确资质认定范围,精简审批事项。8月起,已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先证后核。将检验检测相关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实现申请、审查、审批全程电子化。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分析预警等新技术,推进监管系统现代化改造,完善网络平台,实行智能监管。

(四)加快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一是加强标准与产业对接研究。组织标准与产业匹配度追踪体系研究,布局潜江虾稻产业标准体系研究等标准化产业对接项目,引导市场自主制定贴合产业质量提升需求的标准。二是鼓励团体标准研制。鼓励有基础的协会、学会、商会和产业技术联盟,在本省特色优势产业和产业集聚区制定团体标准。指导编制《中小学学生口罩》《月子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规范》《楼宇新冠病毒肺炎物业防控工作指引》等团体标准。三是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引导100个以上行业(业态)、3000家以上企业,通过标准比对、优化标准体系,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出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产业集群和优势业态,促进标准、计量、检测、认证等质量技术基础融合发展。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一是推动部门间信息归集公示。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依法依规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公示企业信息,并通过信息共享交换推送到“信用湖北”等网站公示。今年省市场监管局与湖北证监局签订《私募投资基金企业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推进涉企信息归集。目前,湖北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注册用户3.47万户,累计共享交换信息6400万条。组织开展全省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工作,认定公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308家。二是健全信用惩戒机制。会同人社、商务、海关、统计、外汇等部门实行企业年报“六报合一”。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6578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人民法院冻结股权或其他投资权益等信息8669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当事人信息353件,2781名老赖受到任职资格限制。三是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78万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00户。对公示期届满一年的一般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实施信用修复,不再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全省第一版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开发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与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全省使用该平台的各级政府部门已有2061个,录入监管对象信息586.69万条、执法检查人员信息5.69万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参与部门已有26个,涉及行业领域22个。目前已发起双随机抽查任务共5290项,其中部门联合抽查任务723项,占比13%。

(三)实施智慧监管。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聚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打造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动市场监管职能物理整合、化学融合,整合建设“智慧审批一张网”“智慧监管一张网”,支持智能感知、精确定位、风险预警、精准监管。湖北市场监管协同办案系统和“一照通”平台分别荣获中国信息产业商会“2020年度(智慧市场监管)最佳创新驱动实践奖。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单位开发建设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平台,12月10日正式启用,采用追溯码、区块链技术,实现进口冷链食品从入鄂首站到消费端全链条最小包装精准追溯,实现货、库、车、人全环节精准管理,并可与湖北健康码对接,做到人物同防。目前已有7170吨进口冷冻食品纳入“鄂冷链”平台管理,扫码可追溯。

(四)强化网络市场监管。一是加强电商行政指导。会同省电商协会加强“6.18”“双十一”等重要节点网络促销行为规范和引导,督促平台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审核把关、检查规范,督促其合规经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列入容错清单的50项线上线下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罚款处罚。二是加强网络市场监测。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对野生动植物市场、长江禁渔、“特供”“专供”标识商品、平台履行审核把关义务等进行专项监测,共监测商品类平台内网店7.6万家,商品26.6万件,发现相关线索3188条。三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联合有关单位开展2020年湖北省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督促落实电商平台责任,指导建立健全平台治理规则、审核备案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开通公平竞争审查在线举报系统,组织“公平竞争执法2020行动”、“侵权假冒”双打行动,围绕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开展严查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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