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144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MB1686999/2022-27418 | 发文日期 | 2022-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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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分 类 | 其他 | ||
衷心感谢对我省品牌建设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省工商联在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的《关于鼓励和支持和使用湖北本地名优创新产品的建议》(第20220144号)提案,关于“编制《湖北省名优创新产品目录》”“制定鼓励和支持使用本地产品的配套政策”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吸收采纳。现对提案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湖北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压实部门责任,健全体制机制,有序推进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部门、行业、区域协同发力,统筹推进品牌培育、品牌推介、品牌监管、品牌保护,品牌效应彰显,为我省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塑造区域竞争新优势增强动力。
(一)夯实质量基础,全力推进品牌培育。一是强化质量技术支撑。2021年,发布省地方标准223项,获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11个,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82项。聚焦重点品牌,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潜江虾-稻”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涵盖养殖、加工、餐饮、物流、电商、文旅等6大板块、28个子项目。制定实施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湖北产业和品牌“走出去”。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获批建设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2个,全省已有国检中心33家、省检中心75家,质量技术“一站式”服务窗口、站所277个,为重点产业集群和中小微企认证、业提供标准、计量、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一站式”集成服务。二是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培育一批代表湖北顶尖质量水平和具有发展潜力的湖北知名产品、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全省累计获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13个、全国质量奖14个、全国“质量标杆”10个。连续开展八届长江质量奖评选活动,累计表彰获正奖企业(组织)25个、提名奖39个。支持企业、区域品牌参与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全省共有22个企业品牌、1个区域品牌、4个城市品牌登上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2021年,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北省促进专利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明确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和转化运用,进一步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唤醒“沉睡专利”。省财政厅还会同省知识产权局出台《湖北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21〕35号),有效规范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管理,为品牌培育提供制度和财政支撑。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湖北创新产品应用。一是编制实施方案,省经信厅会同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湖北银保监局等9部门印发《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实施方案》。二是发布推荐目录,两年来,共征集遴选创新产品165个,编制发布《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三是制定政策措施,省经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对纳入《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的创新产品给予支持;配合省财政厅、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创新产品目录信息在省政府采购网站电子商城专栏推荐,鼓励引导政府采购。
(三)深入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不断提升创新产品和品牌效应。一是坚持推动企业开展原始创新,2021年在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中,共计支持企业牵头承担项目510项,占该类项目的72%。二是持续开展科技企业培育,2021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560家,较上年增加40%。三是着力强化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我省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合同数为7219项,合同额为190.99亿元,企业可享受免税金额为11.5亿元。四是为企业公平竞争提供良好政策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通过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鼓励我省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我省符合条件的品牌企业依法享受各项政府采购政策。
二、下一步措施
为推进制造强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用,推动部门协同合作,明确工作目标和质强委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统筹多方力量,齐心协力推进湖北名优创新产品发展和使用。
(一)着力质量提升,全面夯实优势产品和品牌发展质量基础。强化标准引领,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支撑。开展标准对标达标活动,形成对标结果达500项以上。开展质量提升诊断工作,形成重点产品和企业质量诊断分析报告。聚焦“51020”现代产业集群建设,为企业开展公益培训不少于1000家,帮扶提升企业100家,建设10个以上中试公共服务平台,新批筹省级质检中心5家以上。优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建设,实现“一站式”服务县域全覆盖。有序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在全省培育打造一批成绩突出、经验可推广的省级示范指导站,助推我省品牌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湖北特色,全方位多层次培育湖北创新产品和品牌。发挥好政府质量奖的示范作用,持续开展湖北省长江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总结宣传获奖企业(组织)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经验做法,树立质量发展标杆,带动更多高质量产品和品牌发展。探索开展“湖北精品”培育行动,争取一批湖北品牌进入“中国精品”行列,扩大品牌效应。
(三)鼓励支持企业原始创新。全面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强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战略的新要求、新部署,不断加大质量工作财政保障力度。持续开展科技企业培育,不断强化企业成果转化,推动我省原始创新再上新台阶。
(四)深入开展创新产品应用示范工作。围绕51020产业集群和16条重点产业链,遴选创新产品,发布推荐目录。在鼓励引导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组织企业参加品牌活动展、产销对接会,不断扩大我省创新产品的应用。
再次感谢你单位对我省创新产品和品牌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给予监督和帮助!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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