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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69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698号提案的答复

2022-07-07 18:12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686999/2022-22544 发文日期 2022-07-07
发布机构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其他

《关于补齐我省消费环境短板促进消费扩容升级的建议》(第20220698号)提案收悉。建议中提出的加大消费市场监管力度,推行消费投诉公示制度,持续释放“促消费”政策,将配套设施建设纳入新建景区验收范围,满足体育、文化和健康消费迫切需求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吸收采纳。现将相关事项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监管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扩大内需,激发消费潜力,为我省疫后经济重振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强化政策支持,更大力度释放消费潜力。去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消费扩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全面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出台《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市场监管局制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消费扩容升级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措施,从鼓励汽车、住房、家居消费,支持住宿、餐饮、零售、文旅、体育、夜间消费,拓展新消费,以展促销等18个方面发力,持续释放消费潜力。一是组织发放湖北消费券。2021年,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在全省发放湖北消费券投入资金10亿元,累计核销资金9.91亿元,直接拉动消费51.85亿元,全省参加抢券用户达859.67万人,普通券核销商户累计达98.03万家,促销规模和影响力创近年来之最。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指导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本着便民利民不扰民的原则,在人流密集、消费需求多的主要商圈、商业步行街,及具备外摆条件、有统一运营管理的特色街区、商业体外广场等划定固定区域,明确时间段允许商贩出店经营、摆摊设点。三是积极繁荣夜间经济。开展“欢购荆楚夜”系列消费促进活动、繁荣夜间经济集聚区评选活动等,武汉楚河汉街、宜昌西坝不夜城、襄阳盛世唐城景区等20个项目获评2021年度繁荣夜间经济集聚区。四是切实推动以展促销。2021年底,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成功举办首届湖北绿色消费博览会和第30届中国食品博览会,世界500强企业、省内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参展,参展企业1100多家,品种1万多个,15万人次线下参观,签约成交额108亿元,其中,现场成交零售额3.8亿元,各类推介会和论坛签约项目金额超过104亿元。今年3月2日,在武汉启动全省“2022年(春季)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荆楚购·十堰”暨“大美十堰·乐享生活”消费季活动,宜昌春茶节、荆门油菜花节、黄石桃花节、咸宁春季车展等系列主题消费促进活动。五是畅通交通硬环境。出台《湖北省区域发展布局交通“硬联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三个城市圈(群)内断头路、瓶颈路建设计划中城市道路共14条,分别为武汉市内6条,鄂州市内8条,总建设里程约25.03公里,累计投资约45.4亿元。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深化准入准营制度改革,提升效能扩增量。巩固提升企业开办“210”(一表申请、一窗出件,1个工作日办结,零收费免费赠送一套印章)标准服务,累计为创业者免费赠送印章超过38万套,免收费超过1亿元。全国第四个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省域全覆盖(先于全国半年),将中央层面确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口径纳入清单分类管理,7项省级层面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累计办理涉“证照分离”登记309.11万件,惠及企业133.95万户。全国第三个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一业一证”改革,首批选择19个行业推行实施,实现“一证准营”,改革后19个行业办理时限平均减少86%,办理环节平均减少68%,申请材料平均减少42%,跑动次数可平均减少84%,累计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6838张。二是推行质量提升“一站式”服务,助推企业提质量。深入实施“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行动(在全省推动10000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1000家规模以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育100家质量提升标杆企业,探索建设10个省级中试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水平)、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一对一”问诊、“面对面”解难。三是对标先进,丰富政策供给,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标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先进经验做法,制定出台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33条”措施。与省经信厅联合推出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13条”举措,会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2022年全省市场主体发展工作要点》,围绕促进市场主体“生得多”“活得好”“长得大”提出20条政策措施。实施市场主体“壮苗”行动,全覆盖回访帮扶新登记主体,问需解难,见苗浇水,扶持发展。

(三)加强监管执法,更严举措筑牢消费安全底线。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立足主责主业,强化监管执法,积极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强力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持续开展打击假冒侵权、打击传销、“网剑”、扫黑除恶等专项执法行动,2021年全省系统查处违法案件2.4万件,案值8.73亿元,曝光典型案例10批69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3件。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在湖北召开,全国“双打办”统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行动主会场连续两年设在湖北,我省“双打”工作受到国务院领导肯定和全国“双打办”表扬。强化合同监管,出台《湖北省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暂行办法》,开展湖北省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制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的通知》,聚焦民生关切的汽车买卖(含汽车购销合同、汽车消费抵押贷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电子商务合同中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开展集中规范整治。针对家居行业因合同违约导致群诉群访问题,组织全省家居行业摸排核查工作,向省政府提出可行性建议,得到省领导批示并转发省直相关厅局研究解决。持续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清退违规收费3.7亿元,惠及70多万用户。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分类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智慧监管,全省发起“双随机”抽查任务1.16万项,其中部门联合抽查占比超过28%。市场监管部门轻微违法免罚清单由2020年的50项扩充至2021年的68项,已免予处罚5614件。组织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健全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全过程管控机制,严守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四)深化创建活动,更高层次优化消费市场环境。2019年以来,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连续3年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直28个部门在全省14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突出“放心消费在湖北”主题,以落实经营者法定义务、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为主要着力点,引导经营者作出并履行“食药无伪劣、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承诺活动。制发《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指南》湖北省地方标准,建立湖北省放心消费创建智慧平台,引导更多参创企业作出“线下无理由退换货”“赔偿先付”“差价赔付”等高于法律法规要求,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承诺。截至2021年底,全省已有1.3万商户、208个街区(平台)参与创建,31个城市(区)参与创建试点,公示市州县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点8203个,省级示范点1501个,消费维权服务站3720个,实现全省4A级以上景区、县级以上主要通信营业窗口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全覆盖。持续开展“湖北315和解平台”消费侵权“黑榜”公示工作,今年3月28日、5月9日、6月9日,分别向社会大众披露19件侵权行为、37件电视广播媒体广告纳入黑榜单,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消费。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出台《湖北省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提出包括继续发放湖北消费券、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开展主题促销活动、“远亲近邻 惠游湖北”“九头鸟”文旅创意奖评选等一系列举措在内的政策措施,引导居民走出门进入消费场景,全力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提振市场信心。

(二)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对标广东、山东、浙江等先进省份,借鉴自贸试验区改革成果,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事项达到140项以上,将更多行业纳入改革试点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分享改革红利。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金牌“店小二”服务,按照全员服务、全程服务、主动服务、集成服务、智慧服务思路,组建线上线下市场监管部门“店小二”服务团队,加快建设“智慧服务一张网”,为市场主体打造准入准营、质量提升、品牌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等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体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推动建立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制发《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指南》(正在征求意见),规范诉求信息公示主体、内容、程序和方式方法。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主流媒体、消费维权服务站、大型商圈、消费集中聚集区醒目位置和街道、社区、居(村)委会公示栏等渠道,定期公示相关市场主体未履行维护消费者权益法定义务和群众关注度高、影响面广、问题突出的消费诉求信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和消费诉求信息公示教育引导、警示作用,从源头上改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打造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的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回补升级。

(四)深入推进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合同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的作用,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进行集中评审。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配合,开展重点领域合同调研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合同示范文本,加大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和合同备案力度。

(五)进一步强化健康消费供给。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面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研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重点加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社会足球场、文体广场等建设。加强新、改、扩建体育文化场馆和医疗机构工程建设项目精细监管,推进联合图审和联合验收,提高建造质量和水平,激发体育产业发展活力,促进体育消费提质增效。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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