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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8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88号提案的答复

2021-09-10 11:09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686999/2021-54013 发文日期 2021-09-01
发布机构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工商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建议》收悉,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了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及市场监管总局安排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放管服”改革,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大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一、针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难点问题探索破解措施

(一)理顺思路、健全机制,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指示精神,近两年来,省市场监管局全力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全覆盖,大力推动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融合,提倡以部门内的“小联合”带动部门间的“大联合”。同时,省市场监管局依托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制度体系,2019年8月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对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以“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为原则明确履职尽责标准和评判界线,明确了5种应予追责的情形和5种可免予追责的情形,既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又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2020年10月提请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鄂政办发202055号),以十一条具体措施提出了“一个制度”“两个清单”“三个不查”“四个公开”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细化了工作任务。

(二)统筹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晰监管责任边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建立是明晰监管职责的基础。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立足机构改革后的业务职能整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同时发布了第一版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涵盖了各业务条线的监管职责,形成了25类70项抽查事项,明确了具体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完善了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实现了抽查检查情况汇总研判、结果录入、审核公示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依据国家16部委联合发布的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全省统一使用的第一版《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涵盖了35个抽查类别、74个检查事项。两个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建设,既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纳入双随机抽查的监管事项范围,又明确了参与联合抽查的各部门职责界限,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明确检查比例和频次。严格执行“无计划不检查”的工作原则,依据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管工作实际需求,逐级制定下达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每一项计划的实施时间和检查比例,并在省局下达的计划中对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商标使用行为、广告行为和专利真实性监督等5类抽查事项合并进行,同时指导各地将更多抽查事项和计划合并,逐步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各业务条线的抽查“应联尽联”,既减少现场检查次数,又确保完成全年企业3%的抽查比例。2021年初,省市场监管局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无事项清单不检查”“综合查一次”工作原则,对17个省级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报送的44项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压减合并至29项,并提请省政府印发全省贯彻执行;同时,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抽查计划并对外公示,做到抽查计划公开、受检名单公开、检查事项公开。

(四)组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以来,基层市场监管所承担着落实市场监管任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职责,而新形势下每个基层所都是一个重要阵地,面临着改革任务叠加、工作职能增多、干部队伍整合、人少事多专业强的复杂形势,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在各业务处室分别组织本条线专业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9期所长班培训,采取“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安排优化营商环境、“四大安全”监管、消费维权、高质量发展、价格监管、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学习研讨活动,共开展97次讲座、36次小组讨论、9次大班交流,并对参训学员进行全面考核,有效加强了基层所长队伍能力建设,成为全面加强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键一环。

(五)厘清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依职责实施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一种新型监管方式,但不能包打天下。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无照经营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和无证无照经营依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省市场监管局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与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采取“部门联动、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办法,查处各类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辖区无证无照行为,指导各地采取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上级转办的及本级接到的各类无证无照经营线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联席会议制度要求,迅速指派专人现场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确保举报线索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充分发挥“五线合一”后12315申诉投诉举报电话作用,对受理的无证无照经营举报信息,及时转办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得到了及时的调查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库、检查人员名录库,汇总编制统一的抽查工作指引;保持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统筹合并检查方式相近的各类抽查任务,确保全年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二是深度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继续优化完善监管平台功能,加强系统内外业务培训,指导落实年度抽查计划实施,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力争将部门联合抽查比例提升至15%以上,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三是试点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通过构建大数据模型,制定风险分类指标,建立风险分类体系,划定风险分类等级,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进行预测预警,从而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市场监管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依法进行监督。对您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相关工作中采纳。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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