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说明】关于《2023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 索 引 号 | MB1686999/2022-30419 | 发文日期 | 2022-09-09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便函 |
| 分 类 | 质量监督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为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要求,省局质量监督处在综合分析监督抽查、生产许可、风险监测、执法打假、召回通报、网络舆情以及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等数据的基础上,制定了《2023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共包括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危险化学品、环保相关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10类207种产品。编制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按以下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目录之中:
一是国家和省级有关会议、文件要求重点监管的工业产品,如机制砂、化肥、消防产品等;
二是近两年国家、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率大于6%,且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如燃气灶具、童车、婴幼儿童装等;
三是近两年召回通报、网络舆情、风险监测以及反映问题比较突出或涉及数量较多的产品;
四是学生、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使用的产品;五是涉及环境保护、安全整治须履职尽责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如车用汽柴油、商品煤、车用尿素、烟花爆竹等;
六是涉及重大质量安全的产品,主要包括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3C管理的产品,如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电气产品、消防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
七是新冠肺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产品。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39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