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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说明】关于《湖北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草案说明】关于《湖北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2022-04-29 16:42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686999/2022-14875 发文日期 2022-04-29
发布机构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便函
标准 有效

一、起草背景

标准化是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从国家治理角度对标准化工作提出要求,指出中国要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要求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标准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是标准化法规定的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事项。通过实施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起到在特定领域探索、总结及推广标准化原理和方法,规范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多年来,我省累计实施了数百项各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推动了众多行业、产业标准化水平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尚待解决,主要包括管理机制尚待进一步规范,责任划分尚待进一步明确,实施效果评价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等方面。为此,我局组织工作专班,吸纳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代表参与,组织编制了《湖北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全文包括正文六章二十八条,附件6个。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开展湖北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目的和管理分工。

第二章项目分类和立项重点规定了湖北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分类原则,命名、编号规则,以及重点领域。A类项目由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经费补助。

第三章项目申请与立项规定了湖北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立项程序。

第四章实施与管理规定了实施湖北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工作要求以及验收方式。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规定了对湖北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监督管理的分工,明确了中止和撤销的情形。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属和实施时间。

附件1-附件4以及附件6为湖北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的相关文书。附件5为湖北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验收评分细则,按领域分为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4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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