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说明】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北省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公示暂行办法》的说明
| 索 引 号 | MB1686999/2021-58948 | 发文日期 | 2021-11-05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便函 |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起草了《湖北省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公示暂行办法》,拟对转供电代收电费公示问题予以规范。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在近期的转供电收费督查巡查中,有些地方对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主要任务中的实行转供电代收电费公示应如何理解和执行存疑。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细化了转供电代收电费公示内容。指导转供电主体在收费过程中涉及的应当予以公示的内容、公示的方式等。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经过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及转供电主体、客体的调研,现拟定本暂行办法,通过我局官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二)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2000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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