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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02-11 11:50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发布日期 2022-02-11
发布机构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2021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省依法治省委员会部署要求,突出法治创建,努力为我省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邹贤启多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委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委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局长办公会学法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邀请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教授等专家学者到省局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印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建设学习型市场监管机关的意见》,提高学习质效,开办市场监管大讲坛法治讲堂”,全年举办四期法治专题讲座,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履职,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意识

二、强化依法行政机制建设

一是切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部署要求,省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落实《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强化省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省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讨论市场监管部门的立法、执法、普法、法治建设等重要问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审议法治创建实施方案。省局每年主动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试行)》,明确重大决策法定经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行决策预公开。建立专家论证制度,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对重大决策提论证咨询。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凡签订重大行政合同、出台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均需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三家执业律所作为省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方面的作用。

三是强化法治考核评估。落实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年终考核述职时将述法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将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队伍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干部考试考核中积极申报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单位,制定、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创建综合法治政府示范部门的工作方案》,经自愿申报、初审推荐、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以及媒体公示,省局被正式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单位。

三、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

一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推行企业开办“210”标准,向更多环节拓展“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日办结”。企业开办“210”标准服务入选湖北省2020年度“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小餐饮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行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告知承诺换证。持续推进注销便利化改革。全面推进“双随机”监管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请省政府印发2021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按照“无事项清单不检查”“综合查一次”的原则,将抽查计划压减合并至29项,涉及25个抽查领域,33个抽查事项。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0条”政策措施,落实“清、减、降”专项行动,推动修订4部地方性法规、3部省政府规章,清理规范性文件56件,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推动11个县(市、区)分别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一业一证”改革试点。

二是不断稳定市场秩序。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和“双安双创”,组织首届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出贡献政府奖评选表彰。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食品、重要工业产品等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察,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电线电缆“联查联打联治”、危险化学品等8大类产品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钢铁、化肥、水泥产品综合治理,对210种重点工业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加强质量基础支撑,签署武汉城市圈计量交流合作倡议书,推动法制领域计量合作互认。新立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165项,批准发布地方标准123项。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建设湖北(武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网络平台,探索“一个统筹规划、一个共享平台、一个受理窗口、一揽子服务、一个结果通行”服务模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机制,成立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咨询委员会,开通公平竞争审查网上举报平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切实纠正排除、限制竞争政策行为,稳定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网络交易监管,联合省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导督促12家电商平台企业发布《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持续规范网络平台经营行为。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聚焦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商业银行收费和公用事业收费特别是转供电环节收费等重点领域,加强涉企违规收费治理。严厉打击假冒侵权、网络交易违法、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广告监管领域“护苗助老”系列整治行动,深化“长江禁渔”、“扫黑除恶”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联合28个部门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在湖北”活动,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省级示范点”431家,建成消费教育基地133个。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制定《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办法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决定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制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的意见》,促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职权。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完成修订《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二是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对首次发现、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实施包容审慎执法,为经营者创造合法的经营条件。2021版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将免罚事项由36项扩充至68项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每年组织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将省局具有执法职能的各处室、单位列入评查范围,聘请省局法律顾问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分类评分。2021年,对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涉及违法线索后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专项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176件。

四是做好复议应诉工作行政复议案件明确2名以上复议人员审理,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在行政应诉中,积极出庭应诉,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1年,省局被复议案件无被撤销、变更或被确认违法案件,行政应诉无败诉案件。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上传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依法移交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与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发布《湖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细化各部门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结果通报等规定,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五、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一是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在全省系统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共4期“市场监管大讲坛法治讲堂”,提升系统干部法治意识。组织省局系统积极参加2021年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在线学习。编印《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汇编》,发放至全省系统。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开展各类法律法规专题培训。2021年,举办市场监管各类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班20多期、培训干部达2000人左右,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干部法治水平和素养。

二是积极开展市场主体法律法规培训。结合工作实际,推动落实市场监管“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机制。突出“四大安全”制定年度普法培训计划,以点带面,实施由法规机构协调、业务机构承办的普法责任制,面向市场主体开展普法教育。2021年,省局以面授为主、网络教学为辅的方式,开设市场主体法律法规普法培训班13,培训市场主体2061人次,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

三是结合纪念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围绕“12·4”国家宪法日“世界计量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主题开展普法宣传,在宪法宣传周开展好宪法宣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省局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通过“放心消费创建”“食品安全宣传周”“国际标准化日”等主题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的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法治水平和法治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省局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以法治建设新成效服务市场监管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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