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无 | 有 效 性 | 无 |
工作情况
一、法治建设总体推进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省企业开办5个环节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企业名称核准为自主申报,在电子商务、文化等行业先行先试住所信息申报制承诺改革,简易注销范围扩大到个人独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改革试点地区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现场审核后置和“一企一证”。探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告知承诺”等制度,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特种设备许可事项由7类精简为3类。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上线企业开办和注销专区,实施“一网通办”,实现“一次不用跑”“不见面”办证照。截至11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537.24万户,同比增长9.01%,市场主体总户数居全国第8、中部第2。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全年抽查各类市场主体5.18万户。二是严守安全底线,强化依法监管。针对“国庆”“军运”对安全保障工作的高标准、高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引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依职责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2019年检查食品企业43万户次,发现、整改问题1.89万个,查办食品违法案件2523件。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实施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召开气瓶信息化现场观摩推进会、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行动,全省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8772家,整改隐患10703处,万台设备死亡人数远低于国家和省0.3的控制目标。强化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全省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6244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421批次,全部严格进行后处理。三是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实施“万千百”质量提升示范和服务业质量提升“1317”工程。开展2019年“质量月”、第八届长江质量奖评选等活动,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94项,落实标准化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的修订意见已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强力推进《湖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出台省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实施办法。拟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若干规定(试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通过专家论证。推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发布《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二是做好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清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涉及省局本级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截至2019年7月31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以市场监管部门贯彻实施为主的地方性法规共8项,我局建议修订5项,继续有效2项,建议废止1项。清理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11部。三是抓好清单管理。编制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共梳理权力事项689项。清理确认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上127项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互联网+监管清单,推动运行“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门户。四是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重要制度措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委托合同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为战略合作协议签订、行政合同等出具法律意见。五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省际联席会议,审议出台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清理已出台规章、政策性文件2.2万件。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市县两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在整合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等执法队伍基础上,实行监管事项属地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组建新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全面清理行政执法资格。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清理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省局换证人员177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人员30余名。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围绕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各类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租车、水电气及人防工程等公用事业领域涉嫌垄断问题。在涉企涉农、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违规收费专项检查,责成清退“转供电”多收费1.2亿元,涉及终端用户8.9 万户。深入推进“2019网剑行动”,与阿里、美团等平台企业联手开展保健品、野生动物保护制品、军运会特殊商品网上排查,监测全国大型第三方平台网店6.5万家,发现涉嫌违法线索1704条。开展“订单式”打假行动,全省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万件,罚没金额4.28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7件。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在房地产、汽车销售等领域开展格式合同评审,在重要消费节点发出消费提醒。对通信领域侵权热点和部分影院强制销售、租赁3D眼镜等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开展约谈劝谕工作。推进投诉举报热线“五线合一”,12315五线整合系统已正式上线。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及时上传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依法移交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与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健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加强法制监督工作。2019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审核案件12000件,组织听证9000次。二是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委托第三方律所开展2019年度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案卷109件,案卷涉及产品质量监督、市场主体管理、食品监督、物价等多个领域。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19年省局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4件,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7件,纠错率29.2%,有力化解了行政争议。聘请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4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8件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积极组织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四是配合做好专项督查。积极协调接受依法治国办、依法治省办执法司法专项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等外部监督,狠抓问题整改,会同省司法厅督促市州抓好整改落实,在问题整改中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工作亮点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以省局党组文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局长办公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向省委、省政府书面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全面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一是加强机关干部法律法规培训。机构改革后,积极对接省司法厅做好在线学法用法平台人员账号划转工作,为机关干部参加2019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做好服务。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治专题讲座,举办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班20多期、培训干部达2000人左右。组织省局及系统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市场监管总局举办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各类法律法规培训,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干部法治水平。二是加强对服务对象、监管主体的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以重点监管主体、服务对象为普法宣传对象,以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设社会普法培训班17个,培训人数达3000余人。
(三)重点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
制定《省市场监管局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法治建设纳入考核目标,对各处室的法治建设、普法宣传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四)持续推进普法宣传
制定《省市场监管局普法责任清单》,以 “宪法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法”实施十周年等为主题,组织开展等多项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加“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行政决策制度还有待完善;二是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加强。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食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为法治湖北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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