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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2011-2015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五年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2011-2015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五年规划》的通知

2021-10-28 19:28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686999/2022-36602 发文日期 2012-09-21
发布机构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    号 鄂工商文〔2012〕217号
其他 有效


各市、州、县工商局,省局各处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

现将《全省工商系统2011—2015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9月21日

全省工商系统2011-2015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工商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提升工商部门社会形象,牢固树立“两个第一”工作理念,努力实现“三最一高”工作目标,根据省文明委和省工商局党组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要求,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省工商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和促进职能工作发展为目标,建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文明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促进全省工商系统干部职工凝神聚力提效能,服务发展新跨越。

二、目标规划

作为创建主体的县级以上工商局和工商所努力争创精神文明系统和文明单位,到2015年底,力争全省工商系统获得各级文明单位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全省工商系统达到文明系统标准。

三、创建活动

(一)努力打造文明创建工作创新品牌。在企业登记和“12315”申诉举报等窗口单位,着力打造具有工商特色的文明创建品牌;各市州工商局推出一个在本系统有影响的文明创建工作品牌。

(二)大力支持市场主体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文明诚信私营企业”、“文明诚信市场”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文明诚信的商务环境,。

(三)积极参与当地的文明创建活动。坚持文明创建工作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参加当地开展的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力争创优秀,当表率。

(四)扎实开展文明创建主题实践活动。提炼、宣传、践行工商行政管理核心价值观,创作、传唱行业歌曲;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培养、选树、宣传一批身边的先进典型。大力开展“核心价值观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省级文明单位共建文明新村等主题创建活动。

四、措施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创建意识。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对于推进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效能、提升干部素质、树立良好形象、营造内和外顺的工作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各级文明委和省工商局的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抓好文明创建是本职、不抓文明创建是失职、抓不好文明创建是不称职”的思想观念,倡导“创文明单位、促职能发展”的创建理念,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各级工商局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党组(委)书记要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积极发挥组织领导和模范带头作用。要建立健全一把手为组长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制定文明创建规划,明确创建目标及达标的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具体到岗到人;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机构共同抓的落实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奖罚机制及经费保障机制,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组织、制度和经费保证。

(三)抓好典型引路,促进细胞建设。认真总结、推广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的经验,使文明创建工作学有榜样,比有标杆。在机关内部全面开展文明处、科、股室创建活动,大力营造比岗位能力、比岗位文明、比岗位贡献、比服务质量、比作风建设、比职业道德、比工作秩序和比办公环境的创建工作氛围,形成群众性的文明创建热潮。

(四)丰富活动载体,建立创建平台。深入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文明服务窗口”、“巾帼文明岗”、“文明示范岗”、“文明家庭”和“文明市民”等活动,使文明创建活动有抓手、有具体内容、有量化指标、有考评标准。通过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树立工商部门良好的服务公仆形象、执法公正形象、廉洁勤政形象、经济卫士形象、环境优美形象。

(五)搞好“五个结合”,提高创建实效。一是将文明创建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认真抓好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制度、廉政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永葆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效机制。二是将文明创建工作与职能工作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的要求和省局提出的“两个第一”工作理念,努力实现“三最一高”目标,扎实推进“三项行动”和“一项建设”,努力做到文明创建工作与职能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切实把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到工商职能工作之中。三是将文明创建工作与“3A”工商所建设相结合。通过建设一批队伍强、风气正、作风优、设施好、环境美的工商所,不断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上档次、上水平。四是将文明创建工作与工商文化建设相结合。注重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形象文化、环境文化等建设,熏陶、引导、鞭策、升华工商干部良好的职业情操,增强工商队伍的凝聚力和团队意识,营造良好的工商文化氛围。五是将文明创建工作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完善和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民主监督、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年度目标考核和岗位绩效考评等各项工作制度,使文明创建工作与制度建设有机统一,相互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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