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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 专项补助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 专项补助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2021-06-03 17:07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

                           专项补助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缩略版)

1评价结论

1.1绩效评价得分及等级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补助经费项目评价得分91.8分,评价结论为“优”。

其中:预算执行标准分值20分,实际得分13.8分,得分率69.00%;项目产出标准分值40分,实际得分38.7分,得分率96.75% ;项目效果标准分值40分,实际得分39.3分,得分率98.25%。

1.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2.1预算执行情况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鄂财行发〔202035号)文件,下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补助经费3,905.00万元;

本次抽查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天门市局)、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十堰市局)、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荆门市局)、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咸宁市局)4个单位,抽查省级资金预算额920.00万元,核查占比23.56%,抽查单位省级资金实际使用708.84万元,省级资金预算执行率77.05%。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补助经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省级资金

省级资金执行

省级资金执行率

1

天门市局

84.00

40.00

47.62%


天门市局机关

44.00

-

0.00%


天门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40.00

40.00

100.00%

2

十堰市局

371.00

349.86

94.30%


十堰市局机关

89.00

89.00

100.00%


十堰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

30.00

30.00

100.00%


十堰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100.00

100.00

100.00%


张湾区局

5.00

5.00

100.00%


茅箭区局

10.00

10.00

100.00%


丹江口市局

25.00

3.89

15.56%


郧阳区局

16.00

16.00

100.00%


郧西县局

23.00

23.00

100.00%


竹山县局

25.00

24.97

99.88%


竹溪县局

23.00

23.00

100.00%


房县局

25.00

25.00

100.00%

3

荆门市局

271.00

200.91

74.14%


荆门市局机关

78.80

68.63

87.09%


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荆门分院

100.00

100.00

100.00%


荆门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所(湖北省石油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5.00

4.80

19.20%


东宝区局

9.50

7.00

73.68%


掇刀区局

9.50

-

0.00%


钟祥市局

13.00

10.00

76.92%


京山市局

8.00

5.00

62.50%


沙洋县局

10.00

5.00

50.00%


漳河新区局

3.20

-

0.00%


屈家岭区局

3.00

-

0.00%


荆门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11.00

0.48

4.36%

4

咸宁市局

194.00

118.07

60.86%


咸宁市局机关

113.72

61.07

53.71%


咸宁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1.20


0.00%


咸宁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

8.00

8.00

100.00%


咸安区局

7.00

7.00

100.00%


嘉鱼县局

5.60

-

0.00%


赤壁市局

32.76

32.00

97.68%


通城县局

5.00

5.00

100.00%


崇阳县局

5.72

5.00

87.41%


通山县局

15.00

-

0.00%

合计

920.00

708.84

77.05%

1.2.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0年抽查的4个单位,按计划完成了对标达标试点工作及重点标准宣贯工作,完了“公园城市标准化论坛”和“一带一路青砖茶论坛”相关工作,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4个,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双随机抽查比例≥5%,继续实施万千百质量提升优秀项目1个,工业产品证后监督检查59户、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例行监督检查24户,不合格产品后处理72批次,产品质量抽查338批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满意度100%

1.2.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1.2.3.1计量监督检查

按照省局文件规定,市州局应完成8个基础类别中5个类别的抽查工作,并且每个类别抽查批次不少于5批次。天门市局完成8个基础类别中2个类别的抽查;十堰市局抽查了8个基础类别中的5个类别,但面粉和杂粮抽查批次不足5批次;荆门市局完成8个基础类别中的4个类别抽查; 咸宁市局抽查了8个基础类别中的3个类别,但食用油抽查批次不足5批次。

1.2.3.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

天门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计划完成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10项,设备已采购验收,项目尚在申报准备中;

湖北省计量测算技术研究院荆门分院计划完成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5项,设备已采购验收,2020年已获得1项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截至20213247个项目正在申报中。

1.2.3.3企业类市场主体占比

咸宁市局2020年末企业类市场主体占比19.51%2019年末企业类市场主体占比20.67%,同比下降1.16%

1.3存在的问题

1.3.1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较低

天门市局预算资金84万元,实际执行40万元,预算执行率47.62%;荆门市局预算资金271万元,实际执行 200.43 万元,预算执行率73.96%;咸宁市局预算资金194万元,实际执行118.07万元,预算执行率60.86%。其中,天门市局机关、荆门市掇刀区局、荆门市漳河新区局、荆门市屈家岭区局、咸宁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咸宁市嘉鱼县局、咸宁市通山县局预算资金未执行,预算执行率为0

1.3.2部分项目产出绩效指标设定不合理

计量监督检查。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应该从米、面粉、食用油、杂粮、小食品、洗发液、化妆品、合成洗涤剂等 8 类定量包装商品中选取不少于5类商品,每类商品抽查不少于5个批次,在生产企业的现场或者成品仓库内实施抽样并进行检验。

经与天门市局、十堰市局、荆门市局和咸宁市局相关部门沟通,4个单位存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类别不足5类基础类别,或者某一类别生产厂家不足5家的情况,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无法完成基础类别抽查5类、每一类别抽查不少于5批次的绩效指标

工业产品证后监督检查。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鄂财行发〔2020〕35号)文件,被抽查的4个单位计划开展工业产品证后监督检查10户2020年被抽查的4个单位实际完成工业产品证后监督检查59户。其中,天门市局完成计划任务的1050.00%,十堰市局完成计划任务的300.00%,荆门市局完成计划任务的525.00%,咸宁市局完成计划任务的550.00%。与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相比,本项绩效指标值过低。

1.3.3部分单位产出绩效指标未完成

天门市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绩效指标未完成,荆门市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绩效指标未完成。

1.3.4部分单位项目经费支出不规范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行发〔202031号)文件规定,市场监督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标准化、认证认可、计量等质量基础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与市场监管能力建设相关的仪器设备购置及运维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支出,不得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不得用于支付罚款、赞助、捐赠、投资等支出。4个单位在市场监督专项补助资金使用中存在下列不规范现象:

十堰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支付在岗人员文明创建奖75,047.01元;十堰市郧阳区局用于购买空调、取暖器等物资70.739.00元;十堰市郧西县局用于房屋维修218,250.00元;十堰市竹山县局用于支付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费用3,465.29元、支付遗属费用6,426.00元;十堰市竹溪县局用于支付退休干部死亡慰问金1,000.00元、支付老干部重阳节慰问费17,800.00元、补发罗立东2019年年终奖五项43,370.00元。

荆门市京山市局罗店所用于职工食堂生活支出5,095.00元,用于雁门口所支付阮沟村扶贫资金6,000.00元、支付驻村扶贫补助3,000.00元、食堂生活补助3,376.00元、支付坪坝镇宴店村扶贫资金7,000.00元;荆门市钟祥市局用于支付洋梓所9-10月误餐补助7,200.00;

咸宁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用于购买扶贫物资33,042.91用于职工体检费3,931.02元。

1.3.5部分单位存在项目资金二次分配现象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标准化项目和专项经费清单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0115号)文件要求,标准化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应全额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本次抽查4个单位中,存在项目资金二次分配现象,具体如下:

荆门市局机关2020年省级资金预算212.00万元,荆门市局通过资金二次分配将22.70万元资金分配至县市区局具体情况如下:

荆门市局省级资金二次分配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单位

省级下达

资金

资金

二次分配

资金合计

资金分配原因

荆门市局

271.00

0.00

271.00


荆门市局机关

112.00

-22.70

89.30


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荆门分院

100.00


100.00

计量标准能力建设项目经费

荆门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所

25.00


25.00


东宝区局

7.00

2.50

9.50

标准化经费2万元;计量专项经费0.5万元。

掇刀区局

7.00

2.50

9.50

标准化经费2万元;计量专项经费0.5万元。

钟祥市局

10.00

3.00

13.00

标准化经费2万元;商事制度改革经费1万元。

京山市局

5.00

3.00

8.00

标准化经费2万元;商事制度改革经费1万元。

沙洋县局

5.00

5.50

10.50

标准化经费2万元;商事制度改革经费1万元;计量工作经费2.5万元。

屈家岭区局


3.00

3.00

标准化经费2万元;商事制度改革经费0.5万元;计量专项经费0.5万元。

漳河新区局


3.20

3.20

标准化经费2万元;商事制度改革经费0.7万元;计量专项经费0.5万元。

咸宁市局机关2020年省级资金预算117.00万元,咸宁市局通过资金二次分配将3.28万元资金分配至县市区局具体情况如下:

咸宁市局省级资金二次分配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单位

省级下达资金

资金二次分配

资金合计

资金分配原因

咸宁市局

194.00

0.00

194.00


市局机关

117.00

-3.28

113.72


咸宁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1.20

1.20

市计量所2020年度省级定量包装监督抽查经费1.2万元

市质检所

8.00


8.00


咸安区局

7.00


7.00


嘉鱼县局

5.00

0.60

5.60

省级定量包装监督抽查经费0.6万元

赤壁市局

32.00

0.76

32.76

赤壁计量所2020年度省级定量包装监督抽查经费0.76万元

通城县局

5.00


5.00


崇阳县局

5.00

0.72

5.72

崇阳计量所-2020年度省级定量包装监督抽查经费0.72万元

通山县局

15.00


15.00


1.4结果拟应用建议

1.4.1下一步整改措施

针对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建议相关单位分析资金结余的原因,今后年度及时衔接地方财政落实资金指标下达,尽早确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快预算执行,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实存在结余资金的,应按照省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针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绩效指标未完成的情况,建议天门市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建议荆门市局密切关注申报审核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针对绩效指标不合理的情况,建议省级相关部门在下一年度绩效指标设定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实际工作要求,调整相应绩效指标的指标值,既不能设置过高不切合工作实际,也不能设置过低达到不到指导和激励作用。

针对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敦促相关单位对部门预算进行梳理,根据实际工作任务调整相应预算资金,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标准化、认证认可、计量等质量基础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与市场监管能力建设相关的仪器设备购置及运维支出。

针对项目资金二次分配的情况,建议相关项目实施单位梳理工作职责,合理分配工作计划,将项目工作任务与工作职责相匹配;同时建议省级相关部门将项目资金分配与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相匹配,在资金分配时直接将项目资金分配至项目实施最终端,杜绝项目资金二次分配现象发生。

1.4.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建议资金分配责任单位将资金安排工作流程前移,建立更符合预算编制程序的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管理机制,资金分配方案上年明确,相关资金计划提前通知资金使用单位,由资金使用单位依规纳入本年预算收支、按预算下达,年度终了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将资金执行及使用情况纳入相关业务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将反映的问题及整改的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依据,调整资金安排导向;对支出执行进度缓慢、年末仍有结余资金导致资金浪费的,相应扣减下年度补助资金额度。

2佐证资料(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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