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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名称: 湖北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鄂)市监罚字
〔2021〕6号
违法企业名称: 湖北广播电视台 法定代表人姓名: 郭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00078447617X7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一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并处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罚没款上缴国库
期限15日。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2.22
主要违法事实: 2020年6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向本局移交了湖北广播电视台涉嫌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的线索。经调查核实,湖北广播电视台2020年4月15日至5月15日期间,在湖北教育、公共、影视、垄上等频道发布“郑三毛前列腺热磁灸”违法广告28次34条,广告费用为17000元;在湖北卫视发布“瘦洛特贴”违法广告16次32条,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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