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 | |||
|---|---|---|---|
| 案件名称: | 超限值排放多收环保电价违法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鄂市监处字 〔2020〕11号 |
| 违法企业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德武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583798768472R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根据《价格法》第39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没收入上缴省国库 期限15日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8.17 |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超限值排放多收环保电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所列“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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