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纠纷问题的回复
投诉人李先生在武汉市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生产矿泉水的机械设备,大桶生产线安装完毕试生产后,发现水质与承诺不符,存在合同纠纷。请求质监部门处理。
关于该投诉的回复:
李先生,您好!
接到您的投诉件后,我局迅速了解情况,经多方了解,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典型的合同纠纷问题,且该问题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并处理,根据《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我局不予受理。
若还有其他问题,后续联系方式:工作日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拨打027-12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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