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长者专区| 新媒体矩阵| 登录| 注册

关于对襄阳市襄城区荆州街胡某反映生物质锅炉使用问题的回复

2017-09-25 11:34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襄阳市襄城区荆州街胡某反映:禁止燃煤锅炉使用的理由是污染严重,特别是二氧化硫脱不干净。那么生物质锅炉可以使用的问题。

省质监局特设处答复:

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于9月20日,派出特设处2人前往襄阳市,在襄阳市质监局特设科的陪同下同信访人胡某在市质监局办公室当面沟通,一同参与沟通的还有信访人所在公司智慧能(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特设处从国家、省对燃煤锅炉在环保、安全、节能方面的注册和要求逐条进行解释沟通,并强调质监部门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经过沟通,信访人胡某表示理解质监部门在燃煤锅炉方面所做的工作,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对质监部门的政策了解不够,并强调不需要书面回复。


若还需咨询,后续联系方式:工作日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拨打027-87270316。

附件:

 已阅 7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