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 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作出专题部署。《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深入抓好学习贯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大意义,结合目前优化营商环境整治,以《实施细则》为指南,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制定方案,完善措施,狠抓落实,持续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促进全省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执行制度标准
各地、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对照《实施细则》,严格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审查质量,确保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凡违反审查标准和程序的,严格按规定停止执行或者予以调整。各地各部门审查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请及时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不得违反制度规定搞变通。
三、强化工作督导和执法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督查管理。各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要统筹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督导,建立日常监督和通报制度,推进第三方评估,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反垄断执法监督作用,加大对行政垄断行为执法力度,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司法厅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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