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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食品生产许可职能是怎么划分的?

2021-06-15 09:00 省市场监管局

省市场监管局

1.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根据需要调整省、市、县三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组织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监督检查;负责省级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人员的资质管理。(食品生产处依职责具体负责)

2.负责全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系统的开发、管理和维护,负责全省食品生产许可数据的维护和许可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持,负责与市场监管总局的食品生产许可信息系统的数据衔接。(科信处、信息中心依职责具体负责)

3.负责组织实施许可权限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包括食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人员培训及选派、审批、发证、撤销、注销、存档等工作。(注册处、食品生产处、评审中心依职责具体组织实施)

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组织实施许可权限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包括食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人员选派、审批、发证、撤销、注销、存档等工作。市州局还负责本级及县级局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人员资质管理及培训。

按照当地政府行政审批事权划分,不承担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管部门,应与负责食品生产许可的同级行政审批部门建立食品生产许可、日常监管事权清单和工作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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