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态第10期
【编者按】7月15日,省局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视频会议。鄂州市局在会上作了《突出专项整治 强化履职监管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经验交流。现将鄂州市局的经验做法编发,供各地借鉴学习。
突出专项整治 强化履职监管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鄂州市市场监管局
2018年以来,我局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在省局和市扫黑办的坚强领导下,紧扣“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工作目标和“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建机制、抓排查、强整治,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执法办案,共向相关部门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2条,23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我局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2019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机制,压实扫黑除恶工作责任。
(一)强化组织机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和第一责任人,党组副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局、分局、13个重点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整治领导小组,市、区、所三级一层抓一级,层层推进抓落实,整体推进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
(二)完善责任机制。重点在工作联络、宣传动员、专题例会、举报收集、线索摸排、集中研判、执法打击、督导检查等方面完善了相关制度措施,保障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有力量、协调有力道、落实有力度。
(三)落实考核机制。坚持将专项斗争纳入年度责任目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列入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区(分)局、支部年度评先评优和述职的重要事项,以考促推,确保市场监管领域黑恶乱治理工作落地生效。
二、抓排查,加大扫黑除恶线索筛查。
(一)广泛宣传征集。在全市各专业市场场张贴通告398份,组织市场业主、经营户召开座谈会68场次,在大型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悬挂电子显示屏或宣传横幅92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600余份,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宪法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提升市场主体、消费者及社会公众的参与度。
(二)重点行业收集。结合“三书一函”、“ 行业清源”和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实际,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传销欺诈等为重点内容,以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四大安全企业为重点对象,深入排查涉黑涉恶线索。
(三)分析研判采集。通过开展重点企业入户大走访、历年执法案件大梳理、12315投诉大分析、网络舆情大监测等方式,聚焦社会关注度高、查处案件价值大、投诉举报人数多、网络舆论发散快的情形,认真分析和深入挖掘相关线索。
三、强整治,推进扫黑除恶纵深掘进。
(一)开展商贸集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控制商品货源及经营权,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者不合法交易条件的行为。根据群众举报,我们及时进行核查,将某肉食品工贸公司周某、杨某等人涉嫌垄断城区肉食市场的线索通报公安机关;将市某食品厂的范某某、李某某豆制品垄断经营,欺行霸市线索移交市扫黑办。
(二)开展疫情期间市场价格专项整治。疫情期间,我局共查处哄抬物价案件12件,罚没83.9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3件,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其中某药业公司哄抬物价案、某超市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案先后被人民日报、今日湖北、楚天传媒、中国消费报等媒体和网站进行了报道。
(三)开展商标侵权假冒专项整治。将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作为扫黑除恶重点对象,共捣毁制售侵权仿冒知名商标商品窝点3个,发现案件线索12件,立案12件,案值224.42万元,罚没28.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件,涉案人员吴某3人、雷某父子、余某、郭某、郭某伟等5人已被警方刑拘,张某、姜某被依法分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一年半有期刑。 (四)开展重点工业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将产品质量不合格行为作为扫黑除恶重要内容,通过日常市场监管与抽检相结合,强力打击产品质量不合格行为。共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案件96件,其中吴某根销售不合格电力管移送公安机关后,经公安机关深挖,其上线张某峰、叶某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五)开展打击传销和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传销行动12次,捣毁涉传窝点485个次,训诫驱散涉传人员2000余人,清理涉传人员生活用品棉被1000余床,涉嫌传销人员居住房屋停水停电停气400余户,移交案件线索6件,公安机关刑拘20人,逮捕2人,司法审判机关判刑14人。其中方某某非法套取融资资金骗取会员钱财4200万元的特大传销案,14名传销组织头目、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湖北某商务公司涉嫌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名涉案人员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梳理查处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5件,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联合捣毁制假白酒窝点2个。其中省局督办的某绿公司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案,责令当事人停产停业2个月,罚款23.94万元,移交的沈某珍涉嫌销售假药案,公安机关已将其从玉林抓回,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七)开展“三书一函”所涉行业专项整治。采取跟踪督导、举一反三,针对“三书一函”所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法院移交判决书,对涉企法人、监事发出警示通知书,责令其按要求办理变更。针对检察院关于成人用品店无证销售药品检察建议书,开展成人用品店销售药品专项整治,检查48家成人用品店,发现李某涉嫌销售假药,将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通过深挖,发现李某上线销售的42个品种药品涉嫌假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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