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破产程序终结以及分支机构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20天。
网址:http://gsxt.gzgs.gov.cn/index.jspx
第一步,登陆网站主页。打开浏览器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网址,进入网站主页面。

第二步,进入企业信息填报界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联络员登陆界面。首次公示信息填报的应先完成联络员注册,请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红色)”,完整填写企业信息和联络员信息。已经注册联络员信息的,请直接登录。

第三步,填报简易注销公告信息。企业联络员登陆后,点击“注销公告填报”中的“简易注销填报”,填写拟简易注销企业相关信息。


第四步,浏览“阅读须知”,勾选“已阅”后点击“确定”。


第五步,上传承诺书。

注:承诺书是.jpg格式。
第六步,确认上传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第七步,点击图中位置可查看简易注销公告日期。

第八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提交。


注:(1)公告开始时间是点击“保存并公示”的系统时间。
(2)公告期20天为20个自然日。无论公告期内是否有异议,20天(自然日)公告期不中断;
(3)公告期结束后,企业才可以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4)企业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30天(自然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九步,查询公示系统公告所在位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首页点击“信息公告”,选择“简易注销公告”,输入企业名称即可查询拟注销公告企业信息。



第一步,登陆网站主页。打开浏览器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网址,进入网站主页面。

第二步,进入企业信息填报界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联络员登陆界面。
第三步,填报简易注销公告信息。企业联络员登陆后,点击“注销公告填报”中的“简易注销填报”,选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撤销”。


第四步,点击简易注销公告撤销中的“撤销”按钮。


特别提示:自公示系统提交简易注销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届满后30天内,企业可以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撤销后不能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首页点击“信息公告”,选择“简易注销公告”,并通过输入企业名称,查询拟注销公告企业信息。
第二步,点击“我要异议”,进入“异议申请人”信息界面,依次填写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上传异议人证照照片,勾选异议内容(可多选),并点击确定。



特别提示:公示系统接受企业/自然人/其他相关单位在公告期内提出的异议,公告期结束,异议按钮关闭。